被生父搶走藏匿329天,女童遭遇「獵殺時刻」

來源:大象新聞

被生父搶走藏起來後的第329天,梳著小揪揪,奶聲奶氣呼喚著「媽媽、媽媽……」的大眼萌娃田田(化名),被生父田某及和其婚內同居女友文某虐待致死。

2024年8月21日,呼倫巴爾的天空飄著小雨,在田田離世後的第244天,呼倫巴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兩歲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大象新聞記者全程旁聽了此次庭審,見證了現場的每一個細節。

這場長達近6個小時的庭審,田田生母李婷婷攜女兒照片出庭,情緒幾度失控的她,當庭放棄律師提出102萬的民事賠償,跪求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文某、田某出庭受審,最終也雙雙認罪「求死刑」。當日,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而此時此刻的田田,依舊躺在200公裡外滿洲里的一家殯儀館里,她還在靜靜地等待著媽媽來接她回家……

 「12·21滿洲里虐童事件」中的受害人田田 「12·21滿洲里虐童事件」中的受害人田田

婚還沒離,孩子就被搶走藏匿

2023年的5月13日-28日,李婷婷自媒體社交平台連發4條影片,全網尋夫尋女。「平鄉縣油召村田某……把孩子給我送回來,孩子那麼小你也管不好,作為一個男人要有擔當,不要老是逃避,你爸媽都說聯繫不上你,全網找人。」那時距離田田被搶走已過去了近4個月時間。

事後據李婷婷回憶,孩子被搶走時,是兩人結婚的第4年。婚後田某長期在內蒙古做生意,她則待在河北平鄉縣家裡照顧孩子,兩人長期處於分居狀態。「之前沒有矛盾,就是突然間,2022年年底他突然就回來就要提出離婚,我不同意。」

2023年的正月初五(1月26日),田某說要把孩子抱走一兩天,李婷婷不同意,兩人發生爭執。田某用拳頭掄倒李婷婷後搶走了孩子。之後,又趁李婷婷回娘家修養的兩天時間,帶人將兩人的婚房搬空。李婷婷至此被田某拉黑、刪除所有聯繫方式,過上了在空房裡打地鋪的日子。

 「搶走」孩子後,田某將李婷婷拉黑、刪除,徹底失聯 「搶走」孩子後,田某將李婷婷拉黑、刪除,徹底失聯

2023年5月,田某起訴要求離婚,7月18日,法院立案;8月8日,離婚案因田某一家無人出庭判撤訴處理而被擱置。

李婷婷怎麼也想不明白,兩個大人吵架,田某為什麼將孩子藏起來?孩子被搶走的十個多月裡,李婷婷常常被噩夢驚醒,總會夢見田某打孩子,孩子一直在哭!這樣的心驚膽顫持續到了2023年12月21日晚八點左右,一通來自滿洲里公安局的電話徹底擊潰了李婷婷情緒,從警方口中她收到了孩子被虐待致死的驚天噩耗。

無辜稚子,卻遭遇「獵殺時刻」

李婷婷最後一次見到女兒,是2023年12月27日在滿洲里的殯儀館里。當時的她,只看了一眼孩子的背面,就癱軟在地。孩子渾身是傷,胳膊、腿上、屁股上,後腦的位置暗紅的手指印……

李婷婷案發後在滿洲里的殯儀館見到了離世的孩子李婷婷案發後在滿洲里的殯儀館見到了離世的孩子

醫院的危重病人搶救記錄、急診病曆,屍檢報告的短消息以及法院寄送的起訴書,都相繼還原了田田在被生父搶走10個月內的慘痛經歷。

庭審現場田某和其女友文某聲稱打罵孩子,完全是出於管教目的,沒想到會這麼嚴重,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虐待。文某也表示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變成了惡魔?」

從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以及文某手機里都能看到,田田叫文某「媽媽」,她經常會在被打時說,「媽媽我錯了;媽媽我不這樣了;媽媽寶寶錯了。」可即便如此,文某與孩子生父田某也沒有停手的意思。

法庭現場展示了捆綁孩子的白色尼龍繩,有手指粗;毆打孩子的木棍約長45釐米,寬4、5釐米……公訴人提交文某的手機備忘錄中的證據顯示,兩人曾在室外溫度零下二十多度的情況下,將田田的衣物剝光並打開窗戶,讓孩子站在客廳達20分鐘,等孩子認錯之後才帶她洗熱水澡。文某、田某兩人多次毆打田田,除了用皮帶抽打、尼龍繩捆綁等極端手段,甚至還將襪子塞入田田口中、尿墊套在頭上。更令人震驚的是,文某竟將這一系列行為稱為「獵殺時刻」。

而當法官詢問文某「獵殺時刻」的意思時,23歲的文某回答「我初中文化,沒有太高的文化,可能就是字面的意思吧,未必是你們想像的那麼凶殘?」

令人難以接受的殘酷事實是——文某、田某對待孩子的手段非常殘忍,庭審現場有證人表示兩人不給孩子吃飯,時間長達一天兩夜;田某、文某也表示自從2023年2月把孩子接過來同住後,除了9月份可能沒有毆打孩子,其餘時間隔三差五就會因為孩子不聽話「管教」孩子,還曾把孩子吊在家裡像鞦韆一樣的吊床上……

無論是此前李婷婷對外公佈的案情資料還是公開審理的呈堂證供,都逐漸揭開了田田因何「繫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導致心包積血,急性心臟壓塞而死亡」。

 田田急診病曆,搶救無效臨床宣佈死亡 田田急診病曆,搶救無效臨床宣佈死亡
 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 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
 法院起訴書揭露田田離世前曾遭受長期虐待 法院起訴書揭露田田離世前曾遭受長期虐待

閃婚 成為悲劇起源

這場悲劇源起應該從兩人的「閃婚」說起。2019年6月,李婷婷經媒人介紹與田某相識,兩人均為「97年」生人。兩人相識後,田某表現積極,經常會到李家的服裝店幫忙。當時,李婷婷和母親覺得,這個勤勞肯幹的小夥子還不錯。

剛認識一週多,田家就催著結婚,李婷婷沒有拒絕;於是在相識的第12天,兩人訂婚了。同年12月18日,兩人領證,並在河北老家舉辦婚禮。

婚後,田某內蒙古、河北兩地跑。2020年下半年,李婷婷懷孕了。懷孕後,田某曾回來共同生活過兩三個月,但對懷孕的妻子表現冷淡。次年4月27日,李婷婷生下女兒。對於新生命的到來,李婷婷很歡喜,她的自媒體90條影片中,半數以上記錄著孩子出生以來的點滴成長。

然而,婆家卻對這個新生命的到來不冷不熱。李婷婷其實一直明白婆家重男輕女,產後第二天,婆婆曾在產房裡叮囑她,「養好身體,過兩年生個男孩」。孩子尚未滿月時,她也曾聽到公公抱怨,「第一胎應該是個男孩」。

孩子滿月後,回滿洲里工作的田某偶爾回家,要麼抱著手機打遊戲,要麼酗酒。法庭現場,帶著腳鐐、佝僂著身體的田某異常沉默,只在法庭詢問意見時多表示「沒有」。而李婷婷印象中的田某囂張跋扈,對她粗言粗語言,有一次深夜醉酒回家,李婷婷怕他吵醒孩子讓他睡沙發,田某還一拳把房門砸出了個窟窿。

不僅如此,在李婷婷全職照顧家庭、孩子的這段時間,田某還以做生意沒錢為由,讓李婷婷幫他還信用卡,幫他從多家網貸平台借款,本息加起來超過了20萬。可現實是田某揮霍著李婷婷給他的錢「養小三」,他與某社交軟件相識比自己年輕的文某戀愛、同居,兩人在滿洲里生活的日子親密無比,對外均以夫妻相稱。

文某、田某以夫婦相稱帶孩子出行文某、田某以夫婦相稱帶孩子出行

事後,恍然大悟的李婷婷對外控訴,「從頭到尾都是他們的謀劃,讓我背貸款,藏起孩子要挾不還錢。」

「判處死刑」 一個母親最樸實的訴求

女兒離世的8個多月時間,為了給孩子伸冤,李婷婷一次次地通過自媒體平台實名發聲,痛心疾首地將孩子生父田某和其婚內女友文某殘忍虐待孩子事實公之於眾,她一次次懇請相關部門給予重視,嚴查嚴審女兒的案件。

公開庭審前,李婷婷和田田的姥姥、姥爺、舅舅,一家四口專程從河北?老家駕車20多個小時,提前一天抵達了內蒙古。

「我希望田某和文某最後能判處死刑,盡快能給孩子討回公道。」站在呼倫巴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面對多家全國各地、遠道而來的新聞媒體的鏡頭,平日裡說話輕言細語的李婷婷,眼神堅定、語氣堅定地表達著她的訴求。

 李婷婷攜女兒照片出庭,跪求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 李婷婷攜女兒照片出庭,跪求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

庭審前一晚,直至淩晨,李婷婷都難以入眠,腦子亂,心痛的她,拿起筆含淚給女兒寫下了一封長信,訴說著這八個月來的錐心之痛和對女兒的無盡思念。

信件里,李婷婷跟田田訴說,「總有人問我,有什麼訴求,媽媽能有什麼訴求?我只希望兇手能判死刑。」這位母親發出了樸實的心聲:「媽媽現在只想讓案子結束,然後把你帶回老家。到時候,我找個離家近的地方安葬你,沒事了就能去看你。」

8月21日「兩歲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庭審結束後,李婷婷辯護律師梁嘉輝在接受大象新聞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及案件的具體情節,目前本案無疑構成了虐待罪,但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則需進一步結合案情分析,但他對司法公正充滿信心,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裁決。

「時下很多涉及孩子撫養權和探望權訴訟中,伴有搶奪、藏匿孩子行為的案例佔一定比例。」河南銀盈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安新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4年修正)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未成年人的成長既需要父愛也需要母愛,父母雙方均應履行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作為獨立個體,在家庭關係中享有的基本人格權益,八週歲以上的有自己選擇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權利。朱安新認為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間搶奪、藏匿子女,對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均會造成較大的心理傷害,系家庭暴力中的一種表現形式,「田田的悲劇就是從生父搶走她開始的,誰也未料到一次婚內藏匿孩子的事件,最後竟以這麼慘烈的方式收場」。

「還有不到1個月就中秋節了,希望到那個時候,咱們母女已經都在老家了。我給你做很多月餅,買很多粉色衣服,買很多積木……」庭審的第二天,李婷婷兌現信中對孩子的承諾,從海拉爾來到了事發地滿洲里,田田遺體存放的殯儀館。這一次,她要和田田做最後的告別,「媽媽這次帶你回家,這次不會讓你在外面了」。

2024年8月25日,離開母親577天的田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