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政商交往行為指引:國企商務招待贈送紀念品不得超600元

【#廣州政商交往行為指引#:#國企商務招待贈送紀念品不得超600元#】近期,廣州市從進一步優化政商關係入手,印發實施《廣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場景行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

公職人員和企業家交往,能不能一起吃飯?開展涉企服務活動,能不能乘坐企業車輛?政府招商引資,能不能和企業互贈紀念禮品?近日,隨著系列答疑文章的刊發,《指引》的部分內容正陸續公開。

例如,國有企業商務招待可贈送原則上每次人均不得超過600元的紀念品,禮品種類以宣傳企業形象、展示企業文化或體現地域文化等為主要內容;可以為非特定企業的本地特色產品、名優產品、滯銷農產品等開展直播帶貨、產品推介、媒體宣傳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