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居民在家酒後吸煙引發火災,幸無人員傷亡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9月22日傍晚,北京市石景山區蘋果園街道一小區居民家中發生火災,過火面積5平方米,客廳有過火痕跡,其他房間受煙燻。消防人員調查詢問後發現,住戶在客廳沙發飲酒後吸煙,不慎將沙發引燃。

起火住宅。 圖源: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起火住宅。 圖源: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據瞭解,9月22日18時15分,石景山區消防救援局接到報警,迅速調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救援。在消防救援人員開展救援時,物業微型消防站已將附近人員進行疏散,明火很快被撲滅。所幸,因鄰居發現及時、微型站工作人員疏散高效,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起火住戶陽台窗戶的玻璃破碎,客廳沙發、電視、空調等物品被燒損。

消防人員介紹,一個點燃的菸頭,中心溫度可高達700至800攝氏度,極易引燃周邊可燃物。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常見的可燃物自燃點都很低,比如紙張、棉、麻及其織物等,燃點大都在200至300攝氏度。香菸點燃後的溫度比起這些固體可燃物的燃點溫度高出2到3倍。

石景山區消防部門提示廣大市民:不要躺在床和沙發上吸煙,特別是在瞌睡狀態或者醉酒狀態下,極有可能發生人睡著了煙卻沒熄滅的情況,從而引發火災;吸煙時不要將香菸隨手亂放, 吸完煙後,一定要將菸頭完全掐滅,放到菸灰缸或金屬、玻璃等不易燃器具內;在公共場所內一定要嚴守吸煙管理規定,不得在嚴禁吸煙處吸煙;大風天不要在戶外吸煙。

編輯 劉倩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