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是飲鴆止渴

【#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是飲鴆止渴#】10月8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表示,要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行為,更多採取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方式,不能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不能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及時對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方必要時進行督查。

治理「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已經被擺到了「一攬子增量政策」之中,也說明趨利執法、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等嚴重問題直接影響中國經濟復甦,是構建良性營商環境的嚴重妨礙。所以,鄭柵潔主任在這次備受關注的新聞發佈會上做出明確政策宣示。

治理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事關依法行政,也事關經濟穩定運行,是法治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因為法治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鄭柵潔主任的表態是有的放矢的。當下一些地方財政收支矛盾加大,個別部門、執法單位把歪腦筋動到了趨利性執法上,企圖「以罰增收」,甚至搞「逐利罰款」,結果導致一些地方的罰沒收入出現畸形增長。這種「飲鴆止渴」的做法,危害嚴重,後患無窮。

特別是「違規異地執法」備受民間詬病,嚴重敗壞了執法公信力。這就是近期法律界、企業界熱議的所謂「遠洋捕撈」式執法問題:個別司法機關、執法機關,違法違規到異地(特別是到經濟發達地區)辦案,違法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乃至抓捕企業負責人,企圖通過這種「遠洋捕撈」的方式「截取」非本地企業的資產,這背後有著明顯的趨利動機、枉法操作。

而且,「違規異地執法」在個別地區相當突出,甚至有沿海地區的基層派出所還向轄區企業發出「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入企辦案」的注意通知,特別提醒「如果外地公安沒有在本地公安的陪同下,非法入企辦案的,請立即:110報警+拍照取證」。

這種 「違規異地執法」以執法之名,實施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走到了公正執法、依法執法的反面,是赤裸裸地把外地企業當成了「搖錢樹」,背後涉及嚴重的枉法、瀆職、腐敗問題。這樣的「違規異地執法」也讓企業家戰戰兢兢、不敢投資、不敢擴大經營,生怕成為「遠洋捕撈」的受害者。

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遠洋捕撈」「趨利式執法」等違法違規操作,看似能短暫地緩解個別地方的財政收入問題,其實是對企業搞竭澤而漁,在執法工作上捆綁了「逐利」「化債」等非法目的,讓法條工具化、案件「經營化」,讓政府公信蒙塵、法律權威受損。

今年2月,國務院專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劍指罰款收入不合理增長問題,要求「努力讓企業和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次鄭柵潔主任又強調不能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這既說明亂罰款等問題的突出性、嚴重性,也說明了決策層的治理決心。

執法不能有趨利動機,否則法律就會被褻瀆,「違規異地執法」「遠洋捕撈執法」更是錯上加錯,必須要嚴肅問責,刹住這股歪風,保護好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