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的世界是真實的嗎?關於問題的問題

《異次元駭客》(The Thirteenth Floor,1999)劇照。

下文經授權節選自哲學者梅劍華的《於是集》一書。

原文作者|梅劍華

《於是集》,梅劍華著,華夏出版社,2024年2月。

1.哲學與技術:一個新的問題

關於「元宇宙」有兩個彼此相聯的問題。第一,如何重新理解技術和哲學的關係;第二,在此基礎上探討虛擬實在以及元宇宙的實在特徵。2016年秋,筆者曾有機會參加過查馬斯和一位倫理學教授馬修·寥(Matthew Liao)在紐約大學哲學系聯合開設的課程「20世紀當代哲學」。主題是技術哲學(Philosophy of Technology),內容包括信息技術哲學中的系列議題:人工智能、認知延展和認知增強、互聯網、虛擬現實以及一般性的計算信息技術問題的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和心智哲學等。

《虛擬實境戰鬥者》(Evolver,1995)劇照。

查馬斯一直站在思想的前沿。1990年代,他在《有意識的心靈》(1996)一書中,提出了意識的難問題,引發了討論意識的熱潮。在該書第八章,他討論了強人工智能,認為機器意識是可能的。後續的研究中,他一直對技術帶來的哲學問題有持久的關注,第一次在哲學界正式論述了奇點問題(2009),該文章發表之後,引起熱烈討論。《意識研究》雜誌出版了專題,包括26篇評論文章和他針對這些文章的回應。2016年他寫出了《虛擬的與真實的》初稿並在2019年擴充發表。2022年初他出版了哲學專著《實在+》。也許「實在+」或「虛擬實在」的提法會像他當年提出的「意識的難問題」一樣,再次引發新一波研究熱潮。

從大腦意識問題到虛擬實在問題,查馬斯可謂抓住了時代的思想脈絡。馮契先生的名著題為《認識自己和認識世界》,查馬斯和馮先生的想法不謀而合。不過,在當代哲學語境中,通過探究大腦機制認識自己,通過探究虛擬實在認識世界。查馬斯的研究是在當代技術對大腦和世界產生巨大影響的基礎上產生的,這種認識自己和認識世界的哲學探究是以技術作為「媒介」的。

《認識世界和認識自己》,馮契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5月。

我所理解的技術哲學和當前學科門類的技術哲學有所不同。在我們這個時代,技術拓展了人類的生存形態、生存方式和生存空間。我們不是思考技術引發的哲學問題,而是通過技術思考哲學問題,思考我們人類的命運。由於生物基因技術、智能數字技術的變革,為人類延長壽命,乃至實現某種程度的永生(如意識上傳)開啟了一種可能性。這至少會削弱某些哲學的基本前提,例如以有限性、「向死而生」為基礎的哲學論說就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限制。

當代技術對我們人類自身的改造使得我們需要重新認識自己。何為人之為人的特徵?是心理特徵、生物特徵還是精神特徵?

奇點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人類的智能和意識能不能被機器所複製和超越。這樣的問題不再僅僅是哲學家的問題,而是變成了我們每個人的問題。我把技術哲學分成兩種,一種是研究技術本身的哲學問題,尤其是倫理問題;另外一種是以技術為本體探索哲學問題。他在2016年開設的技術哲學課程的英文名是技術哲學(Philosophy of Technology),這就是通常研究技術帶來的哲學問題。在2022年新出版的專著序言里,他提出技術-哲學(Technophilosophy)。他坦言受到神經哲學家邱奇蘭德《神經哲學》(Neurophilosophy)一書的影響。

在邱奇蘭德看來,神經哲學結合了兩個方面:針對神經科學提出哲學問題,使用神經科學的方法和證據回答傳統哲學問題。查馬斯認為,他所理解的技術哲學也是如此:通常的技術哲學針對技術提出哲學問題,更重要的在於,運用技術回答傳統哲學問題。技術哲學的關鍵是哲學和技術的雙向互動,既要從技術看哲學,也要從哲學看技術。

2.虛擬實在在本體論地位上不弱於物理實在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的虛擬實在以及最近興起的元宇宙成了一個「存在論事件」(趙汀陽語),人類創造了一個不同於現實物理世界的虛擬世界。通常這樣定義元宇宙:「一個平行於現實世界,又獨立於現實世界的虛擬空間,是映射現實世界的在線虛擬世界,是越來越真實的數字虛擬世界。」值得指出的是,虛擬現實、元宇宙和那些被人類無窮的想像力所歸入的「元宇宙始祖」(文學等)相比,當前的元宇宙是以互聯網技術基礎,電腦、穿戴等硬件設備為依託的虛擬世界。正是在這個層次上,元宇宙和其他虛擬實在的實在層次是一樣的,都是基於數字技術產生的。

《黑客帝國》(The Matrix,1999)劇照。

討論虛擬實在有三個基本問題:第一個是本體論問題——虛擬實在是否和物理實在具有同等的本體論地位;第二個是認識論問題——虛擬經驗是否具有和實際的經驗同等的感知地位;第三個是控制機制問題——虛擬實在是否具有和物理實在不同的控制機制。

通常的看法認為物理實在具有更基礎的本體論地位,實際經驗比虛擬經驗更為真實,現實的秩序會同樣侵入並控制虛擬秩序。這些看法不無道理,但我認為相反的論題更值得辯護:虛擬實在在本體論地位上不弱於物理實在,虛擬經驗和實際經驗同樣真實,虛擬秩序可以擺脫現實秩序。

我從最後一個問題開始。

趙汀陽是在第三個問題上的主要代表者,他雖然高度評價元宇宙是一個存在論事件,但是他認為元宇宙可能會劫持我們這個社會,在分配資源上會傾向於虛擬現實,從而導致對現實人類的壓迫,有權力者將會以虛擬之名劫持現實,形成一種「跨世界劫持」。這種疑慮當然有其道理,畢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但是,元宇宙的技術底層邏輯和實際世界不同,它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徵。元宇宙運用了區塊鏈技術,防止了大公司主導某個行業的情況,因為「區塊鏈不是簡單的點對點網絡和密碼技術的線性組合,最重要的是,它讓全部的區塊鏈網絡參與者取得共識。區塊鏈網絡中的每個節點,都成了歷史的見證者,從而避免了因缺乏信任而無法完成的操作」。虛擬現實綁架現實的擔憂也許源於對元宇宙底層邏輯的認識不足。

《頭號玩家》(Ready Player One,2018)劇照。

第二個問題是虛擬實在的認識論問題,大致分為兩個問題:一個是懷疑論問題,我們是否能夠知道自己處於虛擬實在還是物理實在。查馬斯認為虛擬實在給出了一個笛卡爾懷疑論的新版本:我們是否知道自己身處虛擬世界。他一開頭引用了莊周夢蝶等思想實驗,認為虛擬實在幫助我們重新理解外部世界問題。查馬斯認為,實際上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是否處於虛擬世界。但我認為單獨討論這個問題的價值不大,不過是傳統懷疑論在虛擬實在的一個擴展。查馬斯接受模擬假設:我們不知道我們是否處於模擬世界,這一假設和我們關於實在的解釋聯繫緊密。

《超時空同居》(2018)劇照。

另外一個是經驗問題,我們創造虛擬世界是不是希望從虛擬世界獲得更多的生活體驗,從而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查馬斯說虛擬經驗是一種真實經驗,至少從視覺、聽覺來看,只要能刺激相應的大腦神經,就能獲得相應的體驗。也許實際經驗要比虛擬經驗更為真實,我們在實際事物中面臨的是物理環境,而在虛擬世界中面臨的是虛擬環境。但是,嚴格來說,很難講這是同一種經驗。因為經驗的對像是不同的,也許可以說虛擬經驗提供了更多的經驗。

例如滑雪,實際的滑雪體驗和虛擬的滑雪體驗非常不同。在真實世界中,一個新秀只能在初級道上滑雪,而不敢上高級道,否則會被摔得鼻青臉腫。但在虛擬世界中可以滑上高級道。即便在同一個低級道滑雪,也不能說實際的經驗更真實,虛擬的經驗次一等。我可以在初級道的虛擬空間中滑100次,而在現實世界中滑上10次就精疲力竭了。甚至,虛擬經驗開拓了更多的經驗維度,使得許多很難在現實發生的經驗可以在虛擬世界中發生,從而拓寬我們人類認識世界的維度。

從價值上來說,我覺得至少虛擬世界的價值不能以量化的方式和現實世界來做對比。缺乏人生的經歷,我們很難再體會到宏大深遠的歷史意義,可是在大型的歷史戰爭遊戲之中會體會到那種人類的意義。從經驗角度辯護虛擬現實是可行的。當然總有人會說虛擬實在不如實際世界,那是因為我們尚處在虛擬實在發展的初級階段,而人類的實際經驗已經演化了千萬年。這種批評對虛擬經驗是不公正的。

至於虛擬經驗是否在根本上依賴實際經驗,這也不構成對虛擬現實的挑戰。設想一下,如果你的實際生活和虛擬生活是五五對開的,會怎樣?我覺得這就是技術本身造成的哲學問題,虛擬技術幫我們過上了更好的生活。

《直覺與理由》,梅劍華著,商務印書館,2023年7月。

第三個問題是虛擬實在的本體論問題,有學者總結出虛擬實在的幾個基本特徵——虛實共生、人機交互、沉浸式體驗,以此為基礎討論虛實如何結合的問題。我在這裏討論不依託於實際世界的特徵。設想某一個虛擬世界定格在某一刻,不再變化,我關心這一刻切面的特徵。

樸比爾在「無主體的認識論」中,談到了三個世界的區分:物理的世界、心理的世界和抽像的世界。第一個世界是物理的世界,第二個世界屬於人類心靈的世界,第三個世界是理念的世界,例如科學理論、數學、虛構作品所處的世界。虛擬實在屬於哪一種世界?首先,虛擬實在要能實現,必須有一些物理硬件設備,例如計算機、穿戴設備等。其次,必須要有人進入虛擬現實去感知這個世界。第三,虛擬世界的邏輯和真實世界的邏輯算法一樣,都可以存在於抽像世界。我們可以說虛擬實在兼具三個世界的元素,實際世界也具有這三個要素。在這個意義上,虛擬世界並不比實際世界更低一等。

3.什麼是實在與真實?

在討論虛擬實在(或現實)時,有一組術語「thereal」、「reality」、「realism」、「virtualreality」。我將「thereal「翻譯為「真實的」,「reality」翻譯為「實在」,「realism」翻譯為「實在論」,「virtualreality」翻譯為「虛擬實在」。當我們談到增強現實、擴展現實技術的時候,那麼這個事物就在這個世界里是真實的。我在前面提到查馬斯的模擬假設:我們原則上並不知道我們身處哪一個世界之中,因此只能根據所處的世界來理解真實。那麼這個事物就在這個世界里是真實的。我在前面提到查馬斯的模擬假設:我們原則上並不知道我們身處哪一個世界之中,因此只能根據所處的世界來理解真實。

《失控玩家》(Free Guy,2021)劇照。

查馬斯接受虛擬實在論:虛擬世界的物理對像是真實的並且它們是數字的。數字對象對於虛擬實在是基本的,那麼它就是真實的。查馬斯進一步支持模擬實在論(simulationrealism)。如果模擬假設是對的,那麼我們處在模擬世界,模擬實在之中的對象也是真實的。

寬泛來說,宇宙包含很多世界,物理世界和虛擬世界都在其中,處於這些世界之中的對象都是真實的。

我們該如何理解實在與真實?

第一,實在是存在的。一個事物可以被感知和測量,可以表明它是存在的。但也要承認存在不能被感知和測量的事物,例如宇宙大爆炸等。第二,實在具有因果力。物理世界中的事物都具有因果力,高山流水飛沙走石。但也要承認有些事物是真實的,卻沒有因果力,例如數字等。第三,實在是獨立於人類心靈的。如果有一種事物獨立於人類心靈而存在,那它就比依賴於人類心靈而存在更具有實在性。第四,實在不是幻覺。即便我們處在模擬世界之中,世界向我們呈現的一切也都是有意義的,我們相信它們的存在並不會導致信念和行動的矛盾。第五,實在是真實的。他借用奧史甸在《感覺與可感物》的立場,不去問何物真實存在,而是在實際的語言使用中,如何使用真實一詞,例如我們不關心蘋果是否真實,而是關心給你的是否是一個真實的蘋果。

根據上述五項標準,查馬斯認為模擬實在中的事物都是真實存在的。並不是把五個標準作為一種實在測試,而是把標準作為一種方向。既承認可測量、有因果力量的是實在的,也承認不可測量的、無因果力的是實在的。既承認實在可以獨立於人類心靈,也承認實在可以產生真實的感覺,而不是幻覺。實在並非一種非常奇怪的東西,我們可以把日常的實在理解作為參考。可以說查馬斯對真實的理解並無多少標新立異之處。

對實在的懷疑有三種解決方案:第一,實證主義方案表明我們不能證實笛卡爾的懷疑,因此不能懷疑實在;第二,外在主義方案認為我們能夠知道我們不是缸中之腦,因此不能懷疑實在;第三,觀念論方案認為我們對虛擬實在中的一切擁有完全一致系統的感知,因此不能懷疑實在。

科幻紀錄片《我們需要談談AI》(AI We Need To Talk About A.I.,2020)畫面。

與上述三種對懷疑論的拒斥不同,查馬斯接受外部世界的結構論。宇宙本身是有結構的,我們可以用數學和邏輯來描述這些結構,因此這些結構本身要比實際世界更為真實。在這個意義上實際世界和虛擬世界都是真實的。

賽德在《寫世界之書》中提出了庖丁概念(邏輯概念和基礎物理概念)。查馬斯的結構實在論和賽德有所區別。如果把基礎物理概念換為信息概念,那麼二者之間就是等同的,基本的信息以一種特定的方式組成,通過數學和邏輯的描述,刻畫了世界的基本結構。

真正實在的是數學結構或者說基本存在物是結構上的那些關節點,進一步,它們所奠基的物理對象和虛構對象也都是真實的。如果不區分範恩、賽德、查馬斯之間的區別,他們關於實在的理解具有一些共性:像數字、心理事物和虛擬對象都是真實的。

所謂的真實,就是在那個世界中,這些對像要麼是基本的要麼是依賴於基本事物的,或者是反映實在結構的庖丁概念。例如在實際世界的庖丁概念是基本粒子和邏輯概念,那麼在虛擬世界中的庖丁概念就是比特和邏輯概念。這些都是那個世界中的基本事物,因此是真實的。在這個意義上,虛擬實在的實在和物理實在的實在,在本體論上是同樣基本的。如果有人指出我們還是感覺到實際的世界更真實,我有兩個方向不同的回答:一個是經驗的演化論解釋,像帕皮紐在討論身心問題時,認為人類天生具有二元論直覺。另一個是概念的回答,一個事物實際如何發生和一個事物本身如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不能用實際經驗去證成本體論,因為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身處在哪個世界。

在這裏模擬假設承擔了重要作用。從《莊子》來理解虛擬之真實,我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否處於某一個世界,但世界對於我們來說仍然是真實的。新技術的發展,使得我已非原來生物之我,世界也非原來物理之世界。不再是純粹的主客二分,不再以主觀之主體認識客觀之世界,新技術將物我之界限模糊,離莊子所謂之「物化」不遠矣。陳鼓應先生解釋物化為:「物我界限之消解,萬物融化為一。」這為我們提示了認識虛擬實在的新視角。

註:本部分曾以文章形式發表在《哲學動態》2022年第9期。

原文作者/梅劍華

摘編/羅東

導語部分校對/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