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程序員泰國維護賭博網站,月薪32萬,結果很刑
前段時間,有媒體報導在泰國那邊抓獲了4名中國籍程序員,他們涉嫌為跨國網絡賭博平台提供技術支持。
這 4 名程序員持 60 天旅遊簽證入境泰國後,將簽證變更為佛統府某佛教大學學生身份,以此掩蓋真實職業。

警方在對電腦進行檢查後,發現了一個賭博網站的管理主頁,這4 名開發人員負責網站程序編寫,以及對系統進行維護管理,月薪約 50000 美刀,且每個項目程序能獲得 100 萬泰銖,也就是大概 20 萬人民幣的報酬。

我算了下 5 萬美金大概就是 30 多萬人民幣,一個月 30 多萬,一年300多萬,好多錢~

另外,每開發一個賭博程序還能額外獲得 20 萬元人民幣的獎金,這一年干下來確實可以整不少文尼,幹兩年能財務自由的感覺。
據報導他們背後的大老闆是一個名叫 Michael 的中國人,他在國內遠程指揮這 4 人,讓他們在泰國為多個賭博網站提供技術支持。
他們是怎麼被發現的?
這幫人自稱無業,沒有工作,但租的房子每一個月卻要 9400 塊人民幣,過著與自身身份極為不符的奢靡生活,這一異常情況早就引起了警方的懷疑。
經過一番深入調查,發現他們在為賭博網站提供技術支持的黑色產業鏈,於是順藤摸瓜,警察拿著法院的搜查令直接上門抓人。

所以,你如果發現你身邊有無所事事的人,但很有錢,這個你懂的~
話說現在 AI 這麼強大,以後如果出現機器人在維護,要算誰的~
機器人會不會出現被抓時啟動防禦編程,自動銷毀代碼與聯絡人,然後原地自爆~
在我國,根據《刑法》第303條,開設賭場,將面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並且會被處以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刑罰將加重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此外,組織中國公民到國外參與賭博,且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也會按照同樣的規定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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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合法」誤區:可能很多人會認為在海外,泰國、菲律賓等境外地區開發賭博程序不違法,但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從事網絡賭博技術活動,仍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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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中立不免責:即使未直接參與賭博運營,但提供「可被用於犯罪」的技術服務,且存在明顯牟利行為,仍可能觸犯刑法。
參考內容:
https://c.m.163.com/news/a/JQNC060C0511A5GF.html
https://weibo.com/5704916395/PhDzulu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