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學者建議:可考慮鼓勵發展或規範發展共享電單車

近日,由廣東省汽車租賃行業協會參與主辦的第一屆新能源新交通產業大會,在廣東省深圳市召開。在該會的論壇上,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表示,可考慮鼓勵發展或規範發展共享電單車。

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但在解讀文件中同時指出:有發展意向的,要深入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規加強管理,防範各類問題特別是安全問題。

在顧大鬆看來,當年顧慮的問題,如共享電單車產品的專用性、安全性及標準化等,有較大的促進發展。加上從一些省市的成功實踐來看,地方的共享電單車政策已具備多樣性,因此國家層面可考慮將“不鼓勵發展”的提法,改為“鼓勵發展”,或者規範發展。“目前不鼓勵發展,其實也不代表禁止,但容易產生錯誤的理解。”

他也指出我國在某種程度也有在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的,如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聯合出台《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 年版)》,提出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共享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之中。

對於顧大鬆提及的“專用性”,作為不少企業的供應商,雅迪公司商用車總經理司長濤在演講時說:“針對共享電單車,雅迪早已成立獨立的商用車事業部去定製,這樣做是為了政府和消費者都更放心。”他表示,這幾年共享電單車產品無論是軟硬件,升級程度是非常顯著的。

出席該分論壇的小遛出行副總經理王力宏表示,希望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以協調、開放、共建、共創、共享、共贏的理念,挖掘共享電單車發展的潛力,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張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