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拒絕召開股東大會

閔熙珍拒絕HYBE召開股東大會。

閔代表以兩個理由拒絕召開:1)HYBE對更換ADOR代表和公司內部理事團的要求本身就是違法的。2)監事理事會的召集在權限之外,因此不合法。 閔代表方面表示:“監事會召集要求權限僅限於‘報告監事會結果所需範圍’,要求監事會是非法的,因此決定不召開理事會。”

( 轉載自新浪韓娛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