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新冠診療方案第十版
文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
重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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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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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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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作為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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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分型”進一步優化:分為“輕型、中型、重型、危重型”,取消“普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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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離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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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方法進一步完善
1. 我國已經批準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納入新版診療方案。
2. 進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診斷標準和預警指標,將未全程接種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
3. 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感染與基礎疾病共治理念。
4. 進一步優化了兒童病例臨床表現和救治相關內容。
5. 進一步完善了中醫治療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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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出院標準”
不再對感染者出院時核酸檢測結果提出要求,而是由臨床醫生綜合研判。當患者病情明顯好轉,生命體徵平穩,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可以轉為口服藥物治療,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的併發症等情況時,可考慮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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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製
1. 進一步落實門急診預檢分診制度,做好患者分流。
2. 加強診室、病房、辦公室和值班室等區域清潔消毒和通風。
3. 根據暴露風險落實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求。
4. 規範處理醫療廢物,落實患者轉出或離院後的終末消毒。
製圖:黃蕾
責編:宋方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