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濤被起訴,最新判決

早前,知名主持人杜海濤為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拍攝視頻廣告,其粉絲穆先生收看後參與了“網利寶”的投資,不料遭遇平台爆雷。穆先生認為杜海濤作為“網利寶”的代言人,未盡到審查義務,於是將其訴至法院索賠近6萬元。1月30日,南都記者獲悉,近期,一審法院駁回了穆先生的訴訟請求,穆先生表示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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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4萬投資“網利寶”遇爆雷

近日,穆先生告訴南都記者:“我以前很喜歡看杜海濤的節目,因為他的代言我才選擇投資‘網利寶’。”他回憶,廣告中聲稱“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起初,“網利寶”承諾的收益率確實比較合理,“但沒想到,投入4萬多元,錢沒掙到,半年後就爆雷了。2019年‘網利寶’網站關閉無法提現。”

多方維權無果後,2022年,穆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起訴杜海濤,其認為杜海濤沒有履行充分審查義務,要求賠償損失46381元以及預期投資收益12888元。

杜海濤則辯稱,簽約之前,已審查“網利寶”及其經營主體的相關文件,對其經營主體進行了現場考察,並在“創意中插”視頻中明確提示了投資風險,盡到了審慎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廣告法》規定,除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以外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或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被告杜海濤在拍攝涉案廣告時,對“網利寶”及其運營方北京網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利公司”)的相關信息進行了調查,應當認定其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雖然被告在廣告中使用了“工資就存網利寶”“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等渲染、推薦性言語,但並未對“網利寶”能否保本、保收益作出明確的保證性承諾,廣告中也標註了“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字樣,對投資“網利寶”作了必要的風險提示。因此,被告在廣告中使用的言語,並不能證明被告明知或應知涉案廣告為虛假廣告。

近期,深圳南山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穆先生的訴訟請求。穆先生向南都記者表示,他已經提起了上訴。

杜海濤退102萬元中插費用

南都此前報導,2020年,大量網利寶投資者在杜海濤姐姐直播間里刷屏喊話,呼籲杜海濤為“網利寶”爆雷事件發聲,被杜海濤姐姐回懟稱“就沒說法兒”“活該”等言論,引發網友熱議。

據悉,“網利寶”作為互聯網金融平台,主要為借出方和借入方提供借貸撮合服務。在發展過程中,“網利寶”的營銷目光頻頻投向娛樂圈,除了杜海濤和《快樂大本營》外,網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虎嘯龍吟》《獵場》里也出現“網利寶”的身影。

2019年5月,“網利寶”官方微博通報稱,公司基於整體考慮,正式開展公司整合重組的工作。在此期間,平台加大力度對借款人催收,陸續回款,並暫停增發新標。然而不久後,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受理網利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並立案偵查。

2021年1月,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佈了《關於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同年4月,杜海濤以轉賬的方式將102萬元轉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銀行賬戶,轉賬備註為“退中插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