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33家上市公司自曝短線交易 有董事長配偶一年內拿1.5億買賣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雷晨北京報導

近期,上市公司短線交易“紮堆”披露。

4月11日晚間,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李國傑的配偶張蒂華於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買賣公司股票,根據相關規定,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

無獨有偶,當日,寧波大葉園林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高管尹開軍配偶吳紅梅於2024年2月7日以集中競價方式買入2300股、交易金額17952元,2月8日賣出1300股、交易金額10580元,獲利123元。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33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相關短線交易行為。

一般來說,短線交易的行為可能伴隨內幕交易風險,因為特定人群擁有獲得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的天然優勢,可能通過此舉獲得證券買賣利益。因此,監管也持續嚴厲打擊短線交易違規行為。

年內33家公司涉短線交易

今年以來,已有33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董監高或其親屬以及持股5%以上股東涉嫌短線交易的情形。

其中,1月份有3家,分別是蘇寧環球(000718.SZ)、和順石油(603353.SH)和華達科技(603358.SH)。

2月份有8家,中恒電氣(002364.SZ)、泰山石油(000554.SZ)、惠而浦(600983.SH)、招商南油(601975.SH)、慈星股份(300307.SZ)、科新發展(600234.SH)、克來機電(603960.SH)、興業銀錫(000426.SZ)。

3月份有17家,喬治白(002687.SZ)、陽光照明(600261.SH)、ST金時(002951.SZ)、亞威股份(002559.SZ)、振江股份(603507.SH)、宏達高科(002144.SZ)、興化股份(002109.SZ)、富淼科技(688350.SH)、振華股份(603067.SH)、家家悅(603708.SH)、江蘇國信(002608.SZ)、獐子島(002069.SZ)、錦雞股份(300798.SZ)、銅陵有色(000630.SZ)、寧夏建材(600449.SH)、豐華股份(600615.SH)、複潔環保(688335.SH)。

4月以來,有宏源藥業(301246.SZ)、泓博醫藥(301230.SZ)、華立股份(603038.SH)、中科曙光(603019.SH)、大葉股份(300879.SZ)5家披露短線交易相關公告。

從短線交易金額來看,中科曙光董事長配偶的投入位居前列。

從中科曙光公告來看,張蒂華自2023年3月3日起持有公司股票,並於當天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累計買入公司股票約334.33萬股(141筆),累計成交金額合計約1.54億元;累計賣出公司股票334.26萬股(91筆)。

根據公告,張蒂華未能正確理解短線交易相關法律法規,不是主觀故意違規情況,不存在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無利用內幕信息謀求利益的目的。李國傑對其短線交易行為並不知情。

根據《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短線交易獲利歸該公司所有。

據公告披露,張蒂華已將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約58.98萬元全額上交至公司。目前,張蒂華僅持有中科曙光股票700股。

從公告來看,不少上市公司給出的理由是相關人員“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誤操作”等,或者稱董監高的親屬是獨立根據二級市場的做出的獨立判斷產生的投資行為,沒有獲得內幕信息。

但是從其短線交易的時點來看,正好處於上市公司股價有明顯起伏的階段。其中,個別上市公司還因沾上AI概念股價一度走高。

監管緊盯短線交易

對於短線交易違規行為,監管持續嚴厲打擊。

譬如,4月8日,恒星科技公告,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收到,謝曉博、謝曉龍涉嫌短線交易恒星科技股票案已調查完畢,河南證監局擬決定對二人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公司董事長謝曉博、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曉龍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二人涉嫌短線交易恒星科技股票案已由河南證監局調查完畢,河南證監局依法擬對二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謝曉博自2013年8月11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長。謝曉龍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

另外,謝某軍、焦某芬系謝曉博、謝曉龍的父母。謝某軍在2023年8月28日賣出恒星科技股票26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7488萬元。焦某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買入3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1012萬元。

河南證監局指出,謝曉博、謝曉龍作為恒星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謝某軍賣出恒星科技股票後六個月內,焦某芬買入的行為導致謝曉博、謝曉龍違反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違法行為。

因此,河南證監局擬決定對謝曉博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的罰款;對謝曉龍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的罰款。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為規範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監管,2023年7月21日,證監會宣佈就《關於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特定短線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下稱“大股東”)、董監高在6個月內,將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後又賣出,或者賣出後又買入的行為。

作為預防內幕交易的前端控製措施,《證券法》第44條規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掛牌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主體有短線交易行為的,其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規定》明確了特定短線交易適用主體範圍,將適用主體限定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掛牌公司的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

根據《證券法》第44條規定,明確大股東、董監高與其配偶、子女、父母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證券合併計算,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

證監會近期表示,2024年將持續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法治政府建設,推動股票發行註冊製走深走實,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嚴懲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市場亂象,為實現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