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初級法院宣判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獲刑18年

  新華社澳門1月18日電(記者李寒芳)澳門特區初級法院18日宣判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認定案中大部分控訴事實,裁定周焯華103項「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未遂)、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1項「黑社會罪」全部罪成,競合後判刑18年。

  其餘多名被告也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其中張誌堅被判刑15年,第二被告司徒誌豪被判刑10年。

  民事賠償方面,裁定周焯華等被告向特區政府支付65.2億港元。

  2021年11月,澳門特區警方根據之前刑事偵查所獲的證據,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周焯華及其他涉案人員帶回警局調查。

(本文來自於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