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羅蘭:國法、天理、人情缺一不可

務實嚴肅,鐵肩道義,這是羅蘭一直恪守的信條。

「我從小在部隊大院長大,紀律嚴明、管理嚴格的成長環境對我影響很大,也是我選擇在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

2009年,羅蘭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後,選擇進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成為一名法官。從業14年,羅蘭經手的案子不下2000件。

在大多數人眼中,法官是嚴肅冰冷的,甚至不通情理。但在羅蘭看來,法院工作有溫暖的底色,判案不能僅僅依靠法條,還需要做大量司法延伸工作,兼顧國法、天理、人情。

2023年,羅蘭獲得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稱號。

北京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羅蘭。受訪者供圖 北京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羅蘭。受訪者供圖 

「代表人民群眾發聲」

剛參加工作時,羅蘭的角色是一名書記員。最初半年里,她在法院的各部門輪崗,學習不同部門處理問題的思路和審案程序等。這讓羅蘭在之後的工作中思路更加開闊,考慮問題也更加周全。

「例如,一件民事案件判決後,都要進入執行階段,正因為之前有在執行庭輪崗的工作經驗,在寫判決時,我也會注意判決的可執行性。」羅蘭說。

定崗時,羅蘭被分配到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開始,法院成立掃黑專班,她又被調派到刑事審判庭。2021年,羅蘭成為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當年10月,一份球證文書在網上意外走紅,兩天內點擊閱讀量達到1.1億次,「女子發帖侮辱董存瑞獲刑」衝上微博熱搜榜。

羅蘭在球證文書中寫道:「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樑,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應崇尚、學習、捍衛英雄烈士,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

這是2021年7月羅蘭收到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球證文書也出自她手。雖然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在羅蘭看來,案件背後的社會價值意義重大。「判決書不能簡單寫,我們要代表人民群眾發聲,要在球證文書中表明法院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依法打擊的鮮明態度,在球證文書中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案後,羅蘭和同事們多次慰問了董存瑞烈士的妹妹董存梅女士,逐字逐句將被告人的致歉聲明唸給老人家聽。

羅蘭等人與董存梅老人的合照。受訪者供圖羅蘭等人與董存梅老人的合照。受訪者供圖

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公平公正判案

羅蘭仍記得還是書記員時,由於沒有太多經驗,有時原、被告在庭上提及有關孩子的事情,羅蘭的眼眶會不自覺地泛紅。老法官告訴羅蘭,作為一名書記員,必須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既要有身份的代入感,設身處地地為群眾著想,同時也要始終保持客觀中立,公平公正地判案。羅蘭記住了老法官的話,以更理性平和的方式來處理案件。2013年,她接到了一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案,小明(化名)11歲時父母離異,按照約定應由父親撫養,但實際上小明一直和母親共同生活,母親起訴到法院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孩子的父親堅決不同意。

案子起訴到法院時小明已經13歲了,根據法律規定,羅蘭把小明請到了法院,諮詢孩子的想法。羅蘭問小明,「爸媽離婚之後你更願意跟誰住?你有些什麼興趣愛好?」沒想到眼前的小夥子「哇」地一聲哭了。

後來,羅蘭瞭解到,雙方都說孩子願意跟自己生活,小明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他覺得父親對他很好,母親也很愛他,他很難去選擇其中一方,他甚至希望父母能夠和好,可以複婚。「他認為如果自己作出選擇,就會徹底失去另一方。」

為此,羅蘭多次和小明的父母交流,也告訴小明:「血緣關係不是一紙判決可以割斷的,不論你判給誰,父母雙方都會一如既往地關心你、愛你。」最終,小明選擇了母親,羅蘭也尊重了孩子的意見,把小明判給了母親。

從那之後,只要遇到有調解希望的家事案件,羅蘭都會先進行調解,儘量不讓成人間的矛盾影響到孩子。「家事案件以調解為先,儘量不要走到判決那一步,儘可能減少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如今,法院已經有了單獨的調解室,若再遇到變更撫養的案件,「一旦孩子超過8歲,都會先詢問他們的意見。我也不會直接問他們願意跟誰,而是跟孩子們從學校、朋友開始聊起,問他們考了好成績最想跟誰分享?參基比賽最想讓誰陪著一塊去?遇到有意思的事最想跟誰分享?身體不舒服最想讓誰在身邊照顧?我會注意談話的方式,避免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法庭上的羅蘭。受訪者供圖法庭上的羅蘭。受訪者供圖

普法活動讓工作更有意義

除庭上工作外,羅蘭還熱衷於做一些法律的延伸工作,包括調研、司法建議與普法宣傳等。

工作十餘年來,羅蘭一直堅持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不僅定期去學校講法治課,還通過與學校合作,探索新的普法模式。隨著科技的進步,普法形式也愈發多元豐富,「從最開始在黑板上寫字,到通過學校廣播給全校師生講普法課,再到後來通過影片宣講,或直接在電視台播出,讓全國觀眾都能看見。普法形式從單一的線下,慢慢拓展到‘線下+線上’的模式,實現了可視化傳播。」

有時,羅蘭也會帶領法院的普法宣傳小組深入社區,通過出演普法情景劇、開展普法講座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讓更多人瞭解法律的基本知識與常識。

「普法誌願服務不僅僅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更是一份發自內心的熱愛,一份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很多與群眾互動的瞬間,讓羅蘭覺得這項工作非常有意義。

羅蘭說,通過與群眾的深入交流,讓她不斷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向,在判案過程中儘可能考慮全面。「我們辦案子既需要以法為據,還需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能只顧法律效果,還得考慮群眾的想法與情感因素。審理一個案件,既要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的理性,又要以公認的情理展示司法的溫度,法官的判決不是一個結果,而是讓勝敗雙方都知道法院判決的法理、道理、情理所在。」

新京報記者 慕宏舉 實習生 金芷怡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