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成性的70歲「老虎」受審!退休近9年後被拿下,斂財超9億

來源:北京青年報

3月22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何澤華出生於1954年,今年70歲,早年在江蘇省工作,曾任江蘇淮陰捲菸廠廠長、黨委書記,淮陰市菸草專賣局局長。

1995年5月,何澤華調往江蘇省菸草專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98年8月,何澤華轉任合肥經濟技術學院黨委書記,2000年1月重回菸草系統出任安徽省菸草專賣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3年3月,何澤華兼任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同年7月,何澤華升任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2014年3月,何澤華退休。

2023年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被查。

落馬時,何澤華已經退休近9年。

2023年7月,何澤華被開除黨籍。

  • 經查,何澤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接受菸草系統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

  •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 私慾膨脹,貪婪成性,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退休後仍利用原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

  • 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和菸草資源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級晉陞、職工錄用、菸草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如今,何澤華受審。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 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澤華先後利用擔任江蘇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級晉陞、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3億餘元。

  • 2014年至2016年,何澤華在離職後利用原擔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蘇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菸草業務承攬、銀行攬儲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何澤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何澤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