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美國罕見棄權、以色列不滿,安理會加沙停火決議恐難執行

據新華社報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3月25日通過第2728號決議,要求齋月期間在加沙地帶立即停火,同時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扣押人員。

這是自去年10月7日新一輪巴以衝突爆發以來安理會首次通過要求加沙地帶立即停火的決議。包括中國在內的14個安理會成員在當天的投票中對該決議草案投了讚成票,美國投了棄權票。

西北大學中東研究所副教授王晉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此次決議為(解決)巴以衝突提供了法律性文件,但無法直接作用於巴以衝突。以色列和哈馬斯存在巨大分歧,要在齋月期間停火難度很大。此外,與此前多次否決安理會決議不同,美國在此次加沙停火決議投票中棄權,凸顯美國和以色列矛盾日漸加深。

西北大學中東研究所副教授王晉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

該決議可為解決巴以衝突確定法律性、原則性標準

聯合國安理會25日通過的第2728號決議要求齋月期間在加沙地帶立即停火,以實現長期、可持續的停火。決議同時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扣押人員,並確保對他們的人道主義準入,以滿足其醫療和其他人道需求。決議還強調,亟須向整個加沙地帶擴大人道主義援助、加大對平民的保護力度。

「此次聯合國安理會通過要求加沙地帶立即停火的決議,意義重大,值得受到國際社會廣泛歡迎。」王晉說,聯合國相關決議,包括聯合國安理會的相關決議,是國際社會公認的法律性文件。此次聯合國安理會加沙停火決議的內容,包括要求呼籲立即停火、釋放被扣押的人員以及開展人道主義救助,代表著國際社會絕大部分國家在巴以問題和本輪巴以衝突上的原則性立場,確實會對國際輿論以及衝突當事方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

在王晉看來,「聯合國安理會的相關決議也可以為(解決)將來類似的問題,或者巴以衝突未來的走向,確定一個法律性、原則性的標準。」回顧歷史,聯合國安理會曾通過多個有關巴以問題的相關決議,有的決議後來成為指導巴以問題的原則性方案,比如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聯合國第181號決議,該決議成為有關巴勒史丹國家獨立地位的一個原則性方案。

國際社會對此次通過的決議表示歡迎。伊拉克外交部當晚發表聲明稱,各方應履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擴大向整個加沙地帶平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範圍,並加強對平民的保護;巴基史丹外交部當晚發表聲明,呼籲迅速執行當天通過的安理會決議;卡塔爾外交部發表聲明,歡迎聯合國安理會通過加沙地帶停火的決議。聲明表示,希望該決議的通過是朝著在加沙地帶實現永久停火邁出的第一步,並強調執行該決議的必要性。

聯合國安理會3月25日通過決議,要求齋月期間加沙立即實行停火。圖為在聯合國總部拍攝的安理會投票表決現場。新華社記者 謝鍔 攝

加沙停火決議凸顯美以矛盾加深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美國當天投棄權票。據新華社報導,以色列方面對美方沒有投下反對票表示不滿,並取消了一個高級別代表團的訪美行程。美國方面對此感到「驚訝」,有官員認為以方「反應過度」。

實際上,自去年10月7日新一輪巴以衝突爆發以來,美國曾四次在停火問題上行使一票否決權,不斷阻撓聯合國安理會通過巴以問題相關決議草案。美國還於3月22日向安理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沒有要求立即停火,還為停火設置前提條件,該決議草案遭到阿拉伯國家的一致反對,在中國、俄羅斯、阿爾及利亞共同反對下未獲通過。

「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草案投票中選擇了棄權,確實並不多見,顯示出美國和以色列的關係,尤其在本輪巴以衝突問題上出現了較大的裂痕。」王晉說。

據王晉觀察,回顧歷史,在涉及以色列或者巴以衝突的問題上,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基本上是以色列的鐵杆支持者,如果有不利於以色列的相關決議案,美國基本上會予以否決或棄權,但在某些情況下也會有例外。

例如,2016年12月聯合國安理會以14票讚成、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敦促以色列停止一切定居點活動的第2334號決議,棄權的1票的便是來自美國。「美國的棄權,使得第2334號決議成為聯合國安理會的法定文件,引起以色列極大不滿。其實也是由於以色列和美國在巴以問題上出現了較大的裂痕,當時的奧巴馬政府認為以色列在巴以和平問題上不夠努力,因此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表達美國的態度。」

新一輪巴以衝突爆發後,美國和以色列在巴以衝突方面的矛盾日益增多。王晉說:「美國此次棄權,實際上也是一種對以色列不滿的外化的體現。」

王晉表示,美以雖然有相似的立場,比如未來的加沙地帶需要權力重組,未來哈馬斯不能主導加沙地帶,但分歧也是存在的,美國可能認為應當採取更多的政治手段,而以色列可能更多的是希望堅持採取軍事手段達到上述目的。在此背景下,雙方的立場可能漸行漸遠,以色列可能認為美國無法與本國「共情」,美國認為以色列「有點不聽話」,雙方官方層面的較勁和冷戰比較多,民間層面的相互抨擊也變得更加明顯。

齋月期間停火的難度較大

安理會通過上述決議後,以色列仍堅持不停火。據《以色列時報》報導,正在美國訪問的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當天發表聲明稱,以色列將在所有地方繼續與哈馬斯作戰,在被扣押人員仍未獲釋的情況下,以色列沒有義務停止戰爭。

王晉說:「儘管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決議確實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但實際上並不能直接作用於本輪巴以衝突。原因很簡單,從當前情況來看,是戰是和,主動權在以色列手裡,也在哈馬斯手中,雙方的態度和關係才是未來能否實現早日停火最為關鍵的點。」

眼下,以色列和哈馬斯仍存在分歧。就最近的停火協議談判而言,以色列和哈馬斯的原則立場差異巨大,以色列希望通過交換本輪巴以衝突被扣押人員來達成一個短期停火協議,但在短暫停火之後要繼續保持在加沙地帶進行軍事攻擊的主動權。哈馬斯則希望通過釋放被扣押的以色列人員來換取以色列徹底地停止軍事行動,並恢復到加沙地帶在本輪巴以衝突爆發之前的狀態,即哈馬斯將會繼續成為加沙地帶主導的政治軍事力量,這在以色列看來不可接受。

當地時間2024年3月25日,美國紐約,巴勒史丹常駐聯合國觀察員曼蘇爾表示,安理會稍早前通過的有關加沙地帶停火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以色列必須遵守,否則安理會有義務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行動。圖/IC photo

具體到談判事宜和技術條件,以色列和哈馬斯也存在不同。據王晉觀察,在加沙地帶攻擊哈馬斯的軍隊獲得以色列戰時內閣更多的軍事授權,但在多哈進行停火談判的以色列談判團隊獲得的權限有限,能夠在談判時調整政策的餘地較小。與此同時,在哈馬斯陣營內部,在多哈進行談判的哈馬斯政治代表團和實際在加沙地帶指揮軍事作戰的哈馬斯軍事領導層之間的關係比較微妙,哈馬斯政治代表團達成的決議也需要得到其軍事領導層的認可,才能夠具體予以執行。

「儘管多個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付出很多努力,在以色列和哈馬斯之間進行斡旋,但要在短期內,尤其是在齋月期內彌合雙方立場的不同、促成新的停火協議,難度還是很大的。」王晉說,「在此背景下,恐怕談判還需較長時間,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需付出更多的斡旋努力,來實現巴以早日停火。」

如果以色列繼續堅持不停火,聯合國安理會還有哪些措施可以促使其執行停火協議?王晉指出,根據聯合國憲章,確實有一系列後續強製性後手,比如組建國際安全部隊進行干預,以確保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得到執行。但真要強製執行,需要相關國家,尤其是聯合國安理會幾個常任理事國就出兵細節、干預細節達成一致意見。「從當前來看,這些條件恐怕還是不太具備。」

新京報記者 朱月紅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