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加盟店「狂飆」,「黃金託管」爆雷總部責任幾何

中國黃金加盟店「黃金託管」去向成謎一事仍在發酵。

3月28日,一名受害者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目前「託管」的黃金仍去向不明,中國黃金仍未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3月26日我參加了中國黃金與受害者的線下溝通會,這次溝通會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中國黃金只是表示他們也是受害者,說這是加盟店個人行為,但我們認為其作為品牌方應負起責任。」

此前,中國黃金集糰子公司回應消費者稱,涉事門店為獨立經營的加盟店,公司明令禁止加盟店進行黃金託管,對於涉事門店多年來違規開展此業務,公司並不知情。而據媒體3月26日報導,涉事加盟店負責人已被羈押。

律師指出,如果涉案金店沒有黃金託管業務的資質,涉嫌違規。有業內人士指出,此前一些金店希望通過顧客存金,吸收資金後以進行新的投資,從而獲得更多收益,而由於黃金託管業務缺少公信力且,在一些詐騙事件後就很少有傳統金店再開展此類業務。

開展黃金託管業務需具備相關資質

受害者之一的唐先生告訴貝殼財經記者,自己於2012年8月第一次在中國黃金雙井富力廣場店購買了50克金條,花費1.6萬多元,並為該金條選擇「託管」服務。截至2023年12月底,唐先生已先後在該店購買了十餘次黃金並進行「託管」,總花費超過30萬元。

唐先生提供的一份「無憂預定證書」。圖/受訪者提供。唐先生提供的一份「無憂預定證書」。圖/受訪者提供。

從唐先生提供的一份「中國黃金投資金條無憂預定證書」上,記者看到,該交易受理方為中國黃金北京概念店,雙方約定該服務為一年期,唐先生稱,根據協議,購買者可獲得一個1.25g的黃金贈品,此後每次續約時都可以獲得一次同樣的贈品。唐先生表示,去年年底發現該店關閉後,意識到可能無法兌換所購金條,其立即選擇了報警。

高級黃金投資分析師、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張棟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黃金託管業務前些年前確實有一些傳統金店推出過,「就是金融型金店的模式,但由於這類傳統金店開展黃金託管業務缺少公信力,同時社會上出現了一些詐騙事件後就很少有傳統金店再開展此類業務。」

「傳統金店之所以會開展這項業務,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利潤,通過顧客存金,吸收資金後進行新的金店投資或是其他投資,從而可以獲得更多收益。一般顧客存金的利息並不高,因此還是會有一定收益的。二是當前整個中國珠寶行業已進入成熟期,靠經營賺錢越來越難,就使一些人起了不良之念。」

此前,中國黃金集糰子公司回應消費者稱,涉事門店為獨立經營的加盟店,公司明令禁止加盟店進行黃金託管,對於涉事門店多年來違規開展此業務,公司並不知情。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如果涉案金店沒有黃金託管業務的資質,則涉嫌違規。「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黃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黃金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將受託的投資者財產投資於實物黃金或黃金產品的金融服務。對黃金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實物黃金應當進行登記託管,登記託管服務僅限金融機構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等經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黃金交易場所提供。金融機構應當在上海黃金交易所開立總賬戶,登記所託管的實物黃金。換而言之,如果涉案金店沒有黃金託管業務的資質,則涉嫌違規。」

多個黃金珠寶品牌加盟門店佔比超9成 黃金珠寶品牌為何熱衷推加盟

中國黃金的銷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銷模式和經銷模式,經銷模式主要為加盟店渠道。其招股書顯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加盟店數量分別為1805家、2119家、2852家和2688家。到了2022年,這一數字已達到3547家,加盟店佔總門店數量的比重達到97.12%。

加盟模式已成為國內黃金珠寶首飾品牌的常見經營模式,除了中國黃金,國內多個黃金珠寶品牌如周大生、老鳳祥、萃華珠寶等也均採用加盟模式,截至2022年底,三家品牌加盟門店佔總門店數量分別為94.6%、96.5%%和96.26%。

黃金珠寶品牌加盟店開得「火熱」,背後自然大有生意:通過加盟店,品牌不僅能夠賺取加盟費,在擴張市場、降低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等方面都有益處。

中國黃金招股書顯示,加盟商需向公司支付加盟費用,包括履約保證金和管理服務費。其中履約保證金為 5 萬元/店,而管理服務費按年向加盟商收取,內容為公司對加盟商提供有關產品、經營等方面的培訓及指導服務,收費標準為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為 4 萬元/店/年,地級市為 3 萬元/店/年,縣級及以下地區為 2 萬元/店/年。

除此之外,針對部分貨品,中國黃金還會向加盟商收取品牌使用費。以上費用均計入中國黃金在加盟店渠道的收入。

中國黃金2022年財報顯示,公司服務費收入1.72億元,同比增加25.32%,毛利率100%,中國黃金解釋,服務費增長原因主要為收取加盟管理服務費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加盟店銷售帶來的收入也是顯而易見的,中國黃金2020年、2021年、2022年財報顯示,報告期內經銷模式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71.67億元、204.36億元和183.21億元,分別佔總營業收入50.93%、40.26%和38.87%。而2022年,周大福、萃華珠寶兩家品牌加盟業務收入佔營業收入比重可達到74.62%、93.5%。

通過開設加盟店,品牌還可以迅速擴大市場,實現市場覆蓋。中國黃金在財報中指出,「通過在一、二線城市打造品牌形象店,提升中國黃金品牌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同時對周邊三、四線及以下城市起到帶動作用,共同發力持續擴張,全方位覆蓋目標消費群體,實現渠道規模的快速發展。」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指出,加盟模式能降低黃金珠寶品牌經營成本、提升品牌影響力,「品牌方通過加盟模式,將部分經營風險轉嫁給加盟商,同時減少了在門店選址、裝修、人員招聘等方面的投入,從而降低了整體的經營成本。同時,通過加盟店的廣泛分佈,品牌能夠增加曝光度,提升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度和信任度。」

加盟店爆雷,品牌是否該承擔責任?

「品牌開設加盟店是有一定風險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連帶責任的問題,」張棟指出,「加盟店違規經營有時會給品牌總部帶來極大的商譽損失和公關危機,比如這次中國黃金加盟店的黃金託管事件。」

藍天彬律師表示,本事件中,加盟金店有保本付息的承諾,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進行刑事立案的可能性較高,而加盟店爆雷,品牌方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如果加盟店獨立經營,和品牌方財務分開,那麼加盟店爆雷,在司法實踐中較難追究品牌方責任。不過,品牌方收取了加盟費、服務費,應當盡到品牌監管義務,消費者可以嘗試以此為由,起訴品牌方,要求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藍天彬律師建議,消費者可以報警,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或者起訴加盟商和品牌方,進行索賠。

張棟指出,中國黃金加盟店「黃金託管」事件的發生,敲響了整個行業的警鍾,「中國頭部珠寶品牌需要良性經營,不要再以渠道數量和經營業績作為核心的考核指標,行業正處危險的變革期,品牌總部要以全面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品牌溢價能力為先,只有這樣才可以穩健經營。」

江瀚認為,黃金連鎖品牌加強加盟商管理是重中之重,「一是要完善加盟制度。品牌方應製定詳細的加盟政策和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加盟商的經營行為。同時,建立嚴格的加盟審核機制,確保加盟商的資質和信譽符合品牌要求。二是加強培訓和教育。品牌方應定期對加盟商進行培訓和指導,提升他們的經營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通過培訓,使加盟商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品牌理念和經營策略,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三是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品牌方應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或部門,對加盟店的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對於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以維護品牌形象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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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貝殼財經見習記者 韋保雅 記者 王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