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回應市民騎單車無牌被罰50元:撤銷處罰決定 對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南京交警回應市民騎單車無牌被罰50元#:撤銷處罰決定 對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據南京交警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南京一網民反映騎單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查,4月9日17時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單車,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並對其無牌上路行為予以罰款50元處罰。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單車不再屬於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無需上牌。據此,我局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單車上路行為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對此次執法暴露出的問題,我局將以案為戒、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法製培訓和執法監管,不斷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感謝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