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不用給我打電話」,重慶女子發了條朋友圈被開除,起訴獲賠近5萬

來源:瀟湘晨報

據央視網,在休息時間,接到領導電話要求加班,這種情況,相信打工人都不會陌生,這個班,到底是加還是不加呢?

劉女士是重慶一家培訓公司的員工一個週五的晚上她在家裡休息突然接到公司領導電話要求她馬上對接客戶劉女士認為她之前已經和客戶談好沒必要再佔用週末的休息時間來對接工作在心生不滿、情緒不穩的情況下劉女士發了一條朋友圈,「週六週日我休息,不用給我打電話」。

因為這條朋友圈劉女士被公司解聘了公司認為劉女士在朋友圈發表的言論違反崗位要求影響團隊氛圍損害公司口碑為發泄個人情緒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因此要解除和劉女士之間的勞動合約

劉女士表示週六週日本來就是合約上寫明要休息的自己發朋友圈會有一點影響但不至於被開除劉女士要求公司按照勞動合約進行賠償但公司認為錯在劉女士拒絕賠償

經當地勞動仲裁調解無果後劉女士將公司訴至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九龍坡法院經審理認為,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本案中,公司主張劉女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其享有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但是,公司規章制度彙編於2022年8月2日才公佈,劉女士首次因工作與領導發生爭執是在2022年6月29日,是在該規章制度發佈之前。

其次,從劉女士微信朋友圈的內容看,發佈時間並非工作日,發佈內容也無法看出對公司客戶或對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影響,並未達到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

再次,公司並未舉示規章制度經過民主程序製定的依據,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因此,法院認為公司解除與劉某的勞動合約關係構成違法解除,遂判決公司支付劉某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49504元。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沁涓認為,發佈「週末別給我打電話」類似朋友圈,用人單位是否有權開處員工,首先應判斷員工行為是否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且該行為是否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同時還應當判斷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內容和製定程序本身的合法性

而在此案例中,劉女士發佈朋友圈的時間並非工作時間,發佈內容也未看出會造成嚴重影響,並未達到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且該用人單位無法證明規章制度經過民主程序製定,規章制度製定程序的合法性無法證明。故該案例中,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約是不合法的。

因此,有此類遭遇的勞動者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約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勞動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等方式依法維權。

記者張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