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內無證電焊,兩男子被行政拘留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查處一起無證電焊的違法行為,2名違法人員被依法行政拘留。

崔某某正在銲接鐵架子。 圖源: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崔某某正在銲接鐵架子。 圖源: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

4月18日9時,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和東鐵匠營街道安全生產檢查隊在消防巡檢時發現,豐台區橫七條44號院東門處的一個棚子裡,有人正在進行電焊作業,現場火花四濺。看到有人上門,工人立刻停下了手上的工作。

「怎麼在電焊作業時只有一個人呢?你有進行施工動火報備嗎?」監督員通過詢問瞭解到,現場只有工人崔某某一人,他既沒有動火報備,也沒找看火人到現場,且動火現場沒有準備滅火器。該處工地緊鄰居民樓,一旦發生火災,崔某某根本沒有處置的能力。

崔某某告訴執法人員,自己是受朋友之邀幫忙電焊,他也沒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想著只是銲接一個鐵架子,就懷著僥倖心理上手了。隨後,涉事工地的負責人王某被傳喚,據王某交代,正在施工的是自家的小吃店,為了壓縮裝修成本,他找來崔某某幫忙銲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工人崔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 (一) 項之規定,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提示,電焊、氣割等屬於明火作業,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進行電焊作業是違法行為。在進行電焊等動火作業時,應嚴格落實動火作業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流程進行動火審批,取得相關安全證件,才可以施工。動火作業應提前開具動火證,施工單位應指定人員在指定的地點、時間進行動火作業。電焊、氣焊等施工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嚴禁無證作業。

編輯 劉倩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