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基層法庭見聞:如我在訴,解民眾「心結」

中新網青海門源4月30日電 題:青海基層法庭見聞:如我在訴,解民眾「心結」

作者 祁繡娟

四月下旬,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門源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孔家莊人民法庭(以下簡稱:孔家莊法庭)內,一起因交易活羊產生的矛盾糾紛案件正在調解中。

門源縣地處青藏高原與黃土高原過渡地帶,是青海連接河西走廊的必經之地之一,也是青海的北大門。

孔家莊法庭是該縣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中最偏遠的一個,也是服務半徑最大的一個。管轄區域為東川鎮、陰田鄉、仙米鄉、珠固鄉「一鎮三鄉」35個行政村,總人口4萬餘人。

圖為孔家莊人民法庭內正在調解矛盾糾紛案件。祁繡娟攝圖為孔家莊人民法庭內正在調解矛盾糾紛案件。祁繡娟攝

屋內,一張桌子、一疊資料、幾份筆記本……只見孔家莊法庭庭長馬海花及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與村民圍桌而坐,面對面交流,當場說問題、談訴求。

「我們雙方口頭協商敲定了活羊交易價格,總價19萬元(人民幣,下同),前期也調解了,但對方只付了一半款。」來自門源縣仙米鄉的村民索某表達了自己的訴求。

「情況我們已瞭解,雙方未簽訂書面合約,出售完也沒有留存借條等憑證。目前已受理司法確認申請,如對方未在約定時間內付款,你可以向人民法庭申請直接進入執行程序,無需開庭審理。」馬海花解釋說,司法確認是對當事人達成的人民調解協議進行自願性、合法性審查,並賦予其強製執行力的非訴程序。

馬海花說,考慮到此糾紛牽扯金額較大,且支付日期較長,工作人員及時引導當事人申請了司法確認來鞏固調解成果,打消當事人顧慮。

記者看到,整個過程快速便捷,既保障了當事人的應有權益,又為當事人省下了訴訟費用2000餘元。

近年來,該法庭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質性化解,讓法比加斯庭發揮大作用。

超95%的民事糾紛實現一次性實質化解

「希望再次調解一下,畢竟關係特殊,不想對簿公堂,和解的形式解決最好。」在另一案件,居民馬某說著自己的訴求。原來,早些年,馬某和侄子合開了一家廠,因資金問題產生矛盾糾紛。

「經調解,雙方基本達成協議,現在把賬算清楚就行。」孔家莊法庭副庭長董桑傑旦主說。

「法庭所轄的區域包括牧區,例如離婚糾紛案件中,有時會牽扯到牛羊的劃分。」門源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延林解釋說,工作人員要按牛羊的年齡、大小、公母進一步劃分,就是為把財產合理分配給雙方當事人。

一直以來,孔家莊法庭堅持「如我在訴」理念,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2020年以來,該法庭辦結各類案件900餘件,服判息訴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訴前化解糾紛200件,調撤結案200件,超過95%的民事糾紛實現一次性實質化解。

圖為法庭工作人員和「365調解室」調解員入戶開展普法宣傳。祁繡娟攝圖為法庭工作人員和「365調解室」調解員入戶開展普法宣傳。祁繡娟攝

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同比縮短15天

讓小糾紛止於訴前,關鍵在於從源頭治「未病」,將司法服務前置,這是孔家莊法庭協助治理的重要手段。

「321」工作法(「三聯雙調一機制」)是該法庭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提出探索施行的一種工作模式,既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聯)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雙調是在案件訴訟調解中,兩名法官相互交互式調解,對一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案件邀請「365調解室」調解員協助處理。馬海花說,一機制是為防止「調而不履」現象的頻發,對能夠當庭履行的調解協議,加大當庭給付力度,敦促其當庭履行。

據統計,2023以來該法庭訴前調解成功案件100件,佔同期立案數的10%,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同比縮短15天。通過治「未病」,讓糾紛化解駛入「快車道」。

圖為巡迴審判。孔家莊人民法庭供圖圖為巡迴審判。孔家莊人民法庭供圖

巡迴審判解民憂

「沒想到我起訴的案件,開庭地點就在我們家院子。」東川鎮居民馬某說,之前擔心去了法庭,會緊張,不知道要說什麼,「這下好了,不那麼緊張了。」

馬某與妻子李某因瑣事發生矛盾後,李某將馬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其離婚,法官決定在馬某家進行巡迴審理,最終,在親人的勸解和法官的釋理下雙方重歸於好。

近年來,孔家莊法庭將巡迴審判和普法宣傳有機結合起來,對符合巡迴審理條件的案件就近開庭,讓陽光司法走進鄉村、院落,將庭審開到田間地頭,開到老百姓家門口。2023年共開展「巡迴審理」案件62件,全部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調撤率達100%。

孔家莊法庭負責人說,將堅持能動司法、多元解紛,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質性化解,讓法比加斯庭發揮大作用,把司法服務向基層延伸,為基層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描繪司法為民新「楓」景。(完)

【編輯: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