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大獎一中國獲獎作品被指抄襲 作者:屬於「文化挪用」

來源:潮新聞

4月25日,第70屆TDC紐約字體指導球會大獎公佈了今年獲獎名單。本屆紐約TDC獲獎者來自41個國家/地區,其中來自中國地區的27件作品獲獎。

隨著名單的公佈,系列作品《福、祿、壽》引起了網民關注。「作品‘壽’字,無論是魚的數量還是造型動態均與傳統書畫作品《魚壽圖》極為相似。」有網民覺得該件作品或涉及抄襲。

獲獎作品與爭議畫作對比。獲獎作品與爭議畫作對比。

4月28日下午,潮新聞記者聯繫到了《福、祿、壽》作者趙剛,他對網民的質疑表示理解,但他認為這件獲獎作品和抄襲並不相關,他只是將傳統素材拿出來,其實是「傳統文化的挪用」。

據悉,紐約字體指導球會(Type Directors Club,簡稱TDC)成立於1946,專門從事字體設計,目標是提高平面設計中的字體設計和相關領域的標準。今年TDC年度獎項由三個不同的競賽單元組成:傳媒設計(Communications Design),字體設計(Typeface Design)以及字母設計(Lettering)。

作者回應抄襲:屬於文化挪用

「我不將傳統文化的挪移稱為複製或複製,我只是將傳統的素材進行再利用。由於原圖太過粗糙,所以我在這些魚的處理上花費了大量時間,如色彩、層次、構圖等方面,其中主標題等都是經過精心設計,使得整件作品更符合現代審美。」趙剛說,《福、祿、壽》是2022創作的作品,從創造到成品共耗時三個月。

據趙剛本人介紹,他有收藏的愛好,收藏了近2000幅中國的傳統年畫,以及民俗畫、書畫作品,其目的並不是為了產生一定的經濟價值,而是為將來的的創作獲取靈感、素材。「這些經過成百上千年、甚至幾千年文化沉澱的傳統文化、民間文化,進入公用領域,其實它是非常受大眾歡迎的。文藝界人士有義務進行一些再次創作,複活或者挪移這些文化並延長這些文化的生命。」他表示,魚與壽在我國有著很深的群眾基礎,容易引起情感共鳴,所以對這件作品進行了這樣的設計。

 趙剛獲獎作品《福、祿、壽》。 趙剛獲獎作品《福、祿、壽》。

與此同時,趙剛強調,從版權法的角度來看,不算抄襲,因為超過若干年以後,個體版權已經沒有歸屬。《魚壽圖》也出現在很多民俗畫家和藝術家的畫作中。

趙剛還向潮新聞記者透露,他也曾考慮是尊重原造型還是要有所變化,但最終他還是選擇尊重原造型,「原造型經過時間的沉澱,老百姓對它是認可的,所以我就想著在此基礎上進行延展,所以又設計了‘福’與‘祿’。這是傳統作品的一種傳承、活化或者說是挪用。」 

令趙剛沒想到的是,網民對此會有這麼劇烈的爭議。他的本意只是想宣揚傳統文化,在此後的創作中會吸取這次經驗,這樣才能產生豐富多彩的新的設計作品。其實,趙剛當初預料作品可能會產生一些爭議,只不過從目前所發生的一些情況來說,他更希望上升為對傳統文化如何利用的大討論。

「文化挪用」是否是法律意義「抄襲」?

在此次事件中,記者也對趙剛提到的「文化挪用」進行了搜索,百度百科顯示稱「文化挪用」近似於文化剽竊,多指將本不屬於本地的異域或其他民族的文化資源借用過來,從而對本地的文化形成影響,也創造出新的文化產品和現象。

對此,潮新聞記者也諮詢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他表示,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

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張偉君在2022年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他並沒聽說過在知識產權法中有「文化挪用」這樣的概念。他認為,如果文化挪用是指不同族群、不同地域、不同國家之間的人們相互吸收和借鑒各自不同的傳統和經典文化,一般來說不屬於知識產權法所禁止的抄襲行為。

「此外,對於抄襲本身,我們也應該注意其法律含義和通俗說法的差異。」張偉君表示,文藝圈、設計圈或學術圈人士所稱的抄襲的範圍,經常會大於法律意義上的抄襲,比如思想和觀點的剽竊很可能構成學術不端,但這樣的做法未必構成侵犯著作權,所以很多人所說的抄襲並不等於著作權法所禁止的抄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