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封閉油麻地兩間無牌食物業處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三十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油麻地兩間持續無牌經營及嚴重阻街的食物業處所。

該兩間食物業處所分別為位於廟街29至35號地下C-D鋪的「廟街小廚」及A鋪的「聯發小廚」,均屬無牌經營,加上長期霸佔行人通道和馬路,造成嚴重阻塞及環境衞生問題,對鄰近居民構成極大滋擾。在二○二二年七月至今年三月期間,食環署共接獲四百三十七宗有關該兩間食肆的投訴。針對其違規情況,食環署同期共進行一百三十二次突擊執法行動,共提出三百零六宗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環署一直就該兩間食物業處所的嚴重違規情況採取執管行動,並調配人手加強執法力度,惟兩間食肆仍然持續無牌經營及阻塞公眾地方,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及其他相關法例,食環署遂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封閉相關處所,以徹底終止其違規情況。本署人員今日已根據法例,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相關處所的顯眼處,封閉令將於之後的第八天(五月八日)開始時開始生效。」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獲食環署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或停留在已封處所中,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另加每天罰款一千七百五十元。

發言人表明,食環署會繼續嚴厲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呼籲經營者切勿以身試法,市民也不應光顧這些處所。

持牌食物業處所必須在處所的顯眼處展示其牌照及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st_licensed_premises.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如發現無牌食物業處所,市民可致電食環署熱線2868 0000舉報。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三十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油麻地兩間持續無牌經營及嚴重阻街的食物業處所。食環署人員今日已根據法例,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相關處所的顯眼處,封閉令將於之後的第八天(五月八日)開始時開始生效。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三十日)獲法庭頒布封閉令,封閉油麻地兩間持續無牌經營及嚴重阻街的食物業處所。食環署人員今日已根據法例,將封閉令的文本張貼於相關處所的顯眼處,封閉令將於之後的第八天(五月八日)開始時開始生效。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