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政府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服務

以下是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十二月起,政府停車場逐步實施付費電動車充電服務(付費充電服務),每小時收費為19元至21元。然而,有意見認為,付費充電服務的收費過高,而且充電效率欠佳,按時間收費的安排亦不合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個尚未實施付費充電服務的政府停車場實施該服務的時間表;
 
(二)自去年十二月以來,每月已實施付費充電服務的政府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的使用率為何;
 
(三)目前政府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的以下資料:
 
(i)不同充電速度的充電器的種類及數目;及
(ii)每個電動車充電設施每月的基本營運開支;及
 
(四)鑑於有意見指出,市場上電動車充電站的收費會因應不同充電器的輸出功率而有所不同,並多數按用電量計算,但政府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卻按充電時間收費,以致收費過高,政府就付費充電服務的定價機制為何;政府會否考慮參考市場做法,採用按充電器輸出功率及用電量收費的模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一年推出《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當中訂下約在二○二五年開始在政府停車場徵收電動車充電費,將相關服務市場化,推動其長遠可持續發展。為加快市場化步伐,政府提前在二○二三年年底完成招標並逐步將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充電服務市場化。
 
就陸頌雄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現時政府各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負責管理及營運共2 550個公共電動車充電器。環保署已自二○二三年年底起逐步為其逾1 600個功率為七千瓦的中速充電器(涉及74個政府停車場)的充電服務收取充電費用。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底,當中54個政府停車場已實施充電收費,涉及逾1 000個充電器。餘下20個停車場的充電服務市場化計劃預計在二○二四年年中完成。
 
其他有關政府部門負責管理及營運超過900個公共電動車充電器,亦正進行或研究逐步安排其電動車充電服務市場化。
 
(二)政府停車場充電器的使用率受停車場的位置、使用率,電動車的數目,以及收費水平等多項因素影響。根據充電服務營運商的數據,在二○二四年三月,已實施充電收費的政府停車場充電器的平均使用率約為7%。由於有關充電服務市場化計劃剛開展,部分政府停車場尚未開始為其電動車充電服務收取費用,加上電動車使用者仍在適應充電服務市場化計劃所帶來的轉變,現階段的數據只能顯示相關充電裝置短期的使用率。實際的使用率情況需要在實施一段時間後才能在數字上反映出來。
 
(三)(i)現時政府各部門(包括環保署)負責管理及營運共2 550個公共電動車充電器,包括560個標準充電器,1 986個中速充電器及四個快速充電器。
 
(ii)政府提供的公共電動車充電器的主要運作開支為電力費用。在二○二三年,環保署管理共逾1 600個充電器,其全年電費開支約為2,170萬元,平均每個電動車充電器的每月電費開支約為1,100元。
 
(四)目前市面上由商業模式營運的充電站因應本身的商業考慮有不同的收費計算模式,包括按充電時間以及充電量計算收費;而收費水平亦會視乎地區、使用充電服務時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政府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服務的市場化計劃由二○二三年年底開始,現時按充電時間收費,而每小時收費為19元至21元是由營運商參考同區電動車中速充電服務當時的收費水平而訂定。如營運商在稍後時間因應商業考慮及實際營運情況建議其他收費模式,環保署會持開放態度與營運商討論可行的收費計算模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