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提升使用回鄉證的便利度

以下是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曼琪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市民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登記內地的線上服務時,時常因該證件並非內地證件而出現「認證失敗」或「證件為無法使用類型」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廣東省人民政府於去年十一月公布的《「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指出,會推動統一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居民的身分認證,亦會加快推動回鄉證和《港澳居民居住證》(居住證)在大灣區交通、住宿及求職登記等事務辦理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身份證的同等便利,而香港特區政府回覆本會議員就審核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開支預算提出的問題時表示,會積極參與該行動方案,而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亦正與負責推行數字灣區的廣東省政數局研究成立專班,共同商討及開展下一步工作,資科辦會否考慮與廣東省政數局先商討加快推動回鄉證和居住證在大灣區的有關事務辦理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積極與相關內地部門定期進行交流協作,以推動申請回鄉證至使用回鄉證過關的辦理流程完全電子化;如會,詳情為何;及
 
(三)鑑於有市民希望提升使用回鄉證的便利度,香港特區政府在來年會否向內地政府反映市民的訴求及與其就此定期進行交流及溝通;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工作、學習及生活,自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內地有關部門已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實現回鄉證在交通運輸、金融、通訊、教育、醫療、社保、工商、稅務、住宿等領域的便利化應用。

就陳曼琪議員的提問,在徵詢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創科及工業局)和保安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廣東省人民政府於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印發《「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行動方案》),共有60項措施涉及粵港澳三地多個不同部門。而推動回鄉證辦理各類常辦事項全流程電子化的安排亦已納入《行動方案》之中。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中亦提及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行動方案》,並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協作發展「數字灣區」,通過數字化促進粵港澳三地的經濟發展、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助力推動大灣區發展成全球數字化水平最高的灣區,讓香港更好融入大灣區和國家發展大局。

創科及工業局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正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就共同推進「數字灣區」緊密聯繫,雙方亦已達成共識通過成立專班,按「成熟一項、開展一項」的原則,由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與粵方共同探討《行動方案》中不同項目的落實方向和細節,以有序推動「數字灣區」中涉港的工作。

(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一直與特區相關部門及內地當局保持緊密聯繫,因應各口岸通關情況制定合適措施,以提升口岸的通關能力。同時,入境處亦會不時檢視出入境設施的使用及系統運作情況,並應用創新技術,以提供更便捷和優質的服務,包括積極研究在未來的新口岸推行更為便利旅客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在有關模式下,兩地的自助過境通道或查驗櫃枱將在口岸邊界線上各自的司法管轄區內並排設立,旅客只需排一次隊、檢查一次證件、核實一次身分便可經過雙方的查驗區域並完成兩地的出入境手續。
 
(三)除上述與內地當局協商加強回鄉證在內地的便捷使用外,特區政府各駐內地辦事處及聯絡處均與內地各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並不時反映港人在內地生活、工作和求學等方面的意見和訴求,包括在內地更廣泛便利使用回鄉證的訴求等。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和協作,致力為在內地港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