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加強與中東國家在體育發展的交流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惟宏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三月,香港首次舉辦了國際高爾夫球盛事「LIV Golf職業巡迴賽」,活動場地除舉行球賽外,還同時舉辦音樂會和不同的娛樂活動。有意見指出,近年中東國家積極在體育領域發展,包括舉辦足球比賽、一級方程式賽車和桌球比賽等,而上述職業高爾夫球巡迴賽亦是由來自中東的主權基金資助舉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加強與中東國家合作,引入更多由中東國家贊助或舉辦的國際級體育盛事在香港舉行;

(二)鑑於最近在沙特阿拉伯舉行的「利雅德狂歡季世界桌球大師賽」特別設立了新的比賽規則以增加賽事的吸引力,政府會否參考這種創新做法,在舉辦各類體育盛事時,新增香港場地特有的規則,以突顯活動的獨特性;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何措施促進香港與中東國家在體育發展上的交流,並通過參考該等國家的成功經驗,推動在香港發展職業化和商業化的體育活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體育政策是循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和產業化五大方面推動體育發展。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體育賽事,不但可推動香港體育發展,展現香港舉辦世界級體育賽事的實力,還可豐富旅客來港的體驗,向海外運動員、現場觀眾及線上收看賽事的觀眾展示香港的特色和魅力,吸引更多海外旅客訪港,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的地位。

就李惟宏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致力推動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於二○○四年設立大型體育活動「M」品牌計劃,以配對撥款和直接補助金支援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為鼓勵更多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港舉行,政府於二○二三年四月推出措施優化「M」品牌計劃,包括增加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至1,500萬元、取消同一申請人每年可舉辦兩項「M」品牌活動的配額,以及放寬申請人的資格,以涵蓋由體育總會及其他私人或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活動等。優化措施推出後已見成效。在二○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共有18項獲「M」品牌計劃支持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創歷年新高,其中包括首次移師香港的沙特阿美女子高爾夫球圑體系列賽、世界場地越野車錦標賽、霹靂舞世界系列賽、LIV Golf香港站和三項鐵人世界盃等。本年度,我們預計有超過20項大型國際體育活動獲「M」品牌計劃支持,並預算撥款約二億元資助有關賽事。

政府會繼續鼓勵及促進體育總會及其他的私人或非政府機構與不同國家(包括中東)或地區的相關機構合作,把更多合適的盛事帶來香港,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的地位。例如去年中國香港高爾夫球協會得到沙特阿拉伯公司的贊助,將沙特阿美女子高爾夫球圑體系列賽首次移師香港舉辦。

(二)現時,一些體育表演賽已因應香港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比賽內容,以增加有關活動的吸引力。例如在二○二二年舉行的國際網球挑戰賽就曾加入輪椅表演賽環節,並邀請了國際網球好手與本地坐輪椅的球員合作進行比賽。至於其他的國際性大型體育賽事,一般來說,它們須根據有關的國際運動組織所定下的比賽規則而舉辦。然而,主辦機構亦可在取得有關國際運動組織的認可或同意下,就香港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比賽規則,以增加比賽的吸引力。

(三)現時,政府每年透過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撥款予香港體育學院(體院)培訓本地精英運動員,支持他們在香港及世界各地受訓及參與賽事。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體院預計約有11項「A 級」精英體育項目的運動員將於中東國家受訓或參與賽事,相信這將有助香港參考中東國家在精英體育發展及運動員培訓等工作,促進與中東國家在精英體育方面的交流。展望未來,政府會繼續留意與其他國家(包括中東)就體育發展方面可加強合作的空間,並繼續支持職業聯賽及本地球會的發展,鼓勵它們參與內地及區域性大型賽事,進一步推動體育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