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副司長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開場發言

以下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政府在今年一月十九日宣布將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由四月一日押後至八月一日,並會在四月一日於14處地點推行「先行先試」計劃,以了解不同持份者在新法例下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再作部署和處理。經過近八個星期的「先行先試」,政府已獲得研判所需的資料和數據。今日,我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向大家交代有關的結果。

對於推行垃圾收費,我們看到市民有不少關注和反對的意見,包括:指定袋收費高,既加重家庭負擔更是懲罰;用指定袋去裝另一個塑料袋是更加不環保;香港家居狹窄(尤其是劏房戶)不容易貯存垃圾作分類回收;分類回收及廚餘回收等配套亦嚴重不足;垃圾收費操作繁複,更大大增加清潔工的工作量;物業管理對違規垃圾「執手尾」的費用會帶動管理費上升;三無大廈的循規存疑;有可能引致胡亂棄置垃圾造成環境衞生問題;以及不同行業譬如食肆及院舍處理垃圾的支出會推高經營成本等。

對於在八月一日實施垃圾收費,不同的研究、媒體的反映和收集到的意見,都顯示支持如期推行的市民不多,大概七至八成市民反對如期推行,他們的意見包括:(i) 押後實施;(ii)押後分階段實施;(iii)押後至二○二六年才實施;(iv) 乾脆取消垃圾收費,擱置計劃。

就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的匯報而言,「先行先試」的結果顯示:市民認為垃圾收費的操作繁複;大部分住宅樓宇參與者並無善用獲派的指定袋,在「先行先試」的後半段更為明顯;垃圾的棄置量、回收量以至參與者處理垃圾的習慣並無很大改變;分揀垃圾大大加重清潔員工的工作量;以及指定袋的使用令餐飲業和安老院舍的經營成本上升,經營更加困難等。

基於以上結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向我建議暫緩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即是不在八月一日實施收費。我們也注意到:(i)不同調研均顯示大部分巿民對實施垃圾收費有很大保留;(ii)社會回收文化的根基不足;(iii)現時回收網絡和設施的覆蓋縱有增加仍是有限;(iv)現時法例訂定的收費方式,予人有為增加政府收入的錯覺,而影響市民對垃圾收費計劃的認同;(v)法例令前線清潔員工的工作量和壓力大增;以及(vi)經濟復原的速度並未如預期般快速和強勁,現時實施垃圾收費,會令商界(尤其是飲食業界)承受更大壓力,影響行業經營。因此,我同意環境及生態局局長的建議,進而向行政長官推薦有關建議並且獲得行政長官接納。所以,我現在宣布,政府會暫緩在八月一日實施垃圾收費,政府稍後將於憲報刊登公告,廢除有關二○二四年八月一日實施垃圾收費的公告,以及在同日開始調整建築廢物處置收費的公告。
 
接下來,政府會推行一系列工作,包括:增加回收配套;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研究如何優化垃圾收費計劃等,稍後我會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向大家詳細介紹。我們會不斷監察和評估社會整體在減少固體廢物和市民改變處理垃圾習慣的成熟情況。我們相信要改變700多萬市民的習慣,不可以急於一時,處理多項的問題和項目需時,需要按部就班,會是一個長期的工程。我們會在二○二五年年中,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市民對減少固體廢物的參與度和政府看法,並聽取委員的意見。

以下,我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向大家進一步介紹政府在未來一系列工作的計劃。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