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副司長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談暫緩實施垃圾收費

以下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想請教,政府如何評估這次是否自己錯判形勢,或者做得不夠工夫而導致第三度押後?另外,剛才在會上亦沒有說出一個很清楚的指標,究竟接着一年工作會如何,再決定是否推行徵費?其實現時政府考慮如何,會否來年再推行,抑或是無限期擱置?

政務司副司長:或者由我回答第一條問題,其餘問題請局長幫手回答。頭兩次我們宣布押後,其實是有很充分的理由。第一次押後,大家記得原本是去年年底做的,但清潔業界告訴我們那時是拋棄垃圾的高峰期,而員工方面,在年底至農曆新年期間會有很多員工請假,所以他們覺得會很難應付,我們便因應業界的要求押後。

第二次押後,是一月十九日宣布將四月一日押後至八月一日。因為我們在年初時聽到很多市民的意見,我們覺得需要通過一個很認真、很深入的「先行先試」,找出我們如果執行這條法例,在實際上各個不同持份者會遇到甚麼問題,而我們的「先行先試」亦會收集參與者的意見。正如我剛才在立法會上所說,我們做完八個星期的「先行先試」後,我們得到很多很有用的數據和資料。就「先行先試」的好處,雖然很多人說「先行先試」的結果好像與預料的差不多,但問題是垃圾收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根據、比較科學的來做一個決定,所以「先行先試」提供了一些資料給我們。通過「先行先試」我們得出來的一些結果,加深了市民對於實施垃圾收費的認識,亦增加了政府在這件事情上做決定的透明度和認受性。其餘兩個問題,或者我請局長回答。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政府推動減廢回收初心不變,亦從來沒有改變。就這方面政府會繼續努力推動減廢回收,但在這次「先行先試」計劃裏,我們看到一方面有很多實際上和執行上的具體問題,我們看到法例上有很多地方需要優化,這是一個方面。但對於垃圾收費何時或在甚麼情況下可以推行,亦不純粹是硬件上、回收配套的問題,我們看到需要社會有足夠的支持度才可以推行,未來我們的工作是根據「先行先試」計劃,或在坊間收集到的資料、意見,第一,要加強宣傳教育,因為這能讓市民明白和了解推動減廢回收的重要性,讓社會有足夠的成熟度才推行是相當重要。

第二點是硬件方面、減廢回收的配套,我們會在未來一年大力推動這方面的工作,剛才我亦說過,我們會就廚餘方面,在未來一年將廚餘收集的設施增加一倍,我們亦會在垃圾收集點增加廚餘收集點,但這些硬件的增強,不等於我們做了這些以後就有一定和足夠的市民支持度,因為支持度是十分重要,我們會不時評核和評估社會對於整個垃圾收費的支持度,對我們用不同的方法來推行垃圾收費的支持程度、成熟程度才決定,所以我們認為這不是一個時間表可以說到的,而是通過我們不停評核社會情況才能決定。

記者:局長,垃圾徵費再次不能推動,其實你是否需要問責?有沒有人要問責?整個政策醞釀了近二十年,這麼多機構幫手準備,你會否向他們道歉、說對不起?還有整個政策花了這麼多錢去推動,現時宣布不推行,其實是否需要向市民、納稅人交代?

政務司副司長:或者這個問題由我回答。實施垃圾收費的社會影響面是史無前例的。局長在推動政策上,在不同階段都是盡心盡力。剛才我也說過,之前兩次押後,其實有充分理由,今次建議暫緩,亦是一個務實、正確的做法,亦體現了政府「施政為民」的重要原則。我們支持局長工作的做法。

記者:局長,想問整個計劃標榜和宣傳了這麼多年,有沒有統計過整個宣傳期,總共用了多少錢?接下來一年的工作,你有沒有統計要用多多少錢,達到局長在會上所說的目標?還有局長在會上提到的一年工作,為甚麼要到今年才提出?因為整個bill已經過了很多年,覺得自己有沒有失職?第二,之前提到本屆政府任期都未必會再推行垃圾收費,局長,你可否向大家說明,在任期內,你自己會否再次推動垃圾收費,還是它會「壽終正寢」?

政務司副司長:或者我先回答你其中一部分的問題。你提到垃圾收費商討了很多年,但事實是在法例通過後,本屆政府上任,局方做了大量工作,譬如宣傳方面,播放了萬多次宣傳片,有四千多張海報在不同的地點、交通工具展示,亦做了很多地區解說,跟業界解說,甚至跟外傭解說,所以其實是做了大量工夫。大家回看事情發展,剛才提過,本來是去年年底實施,當時其實不是太多人站出來說做不到,因為業界說是高峰期,人手不夠,我們才押後。大家會看到,其實在今年年初,這可能是人性,當指四月一日會實施,這日期接近時,很多市民才提出關注和反對。

我們推行「先行先試」,其實在過程中看到很多之前沒有人討論過的問題,所謂「事非經過不知難」,要真正經歷過,才知道實際原來有這些問題,所以不是說事前沒有考慮清楚,很多事情,在書面上、法例上看起來沒問題,但到深入實踐時,就有問題走出來,而這些問題我們必須正視。大家都知道,由一月到現在,有很多不同調研都很一致地說,有七至八成市民反對在八月一日實施垃圾收費。我們要「施政為民」,在如此強大的民意之下,其實今次暫緩是一個務實、正確,甚至是唯一的決定。我想解釋清楚讓大家知道,而不是說為何經過二十多年,到現在才發現問題,事實上,很多事情都是新近才浮現出來。其他的請局長回答。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們回看垃圾收費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希望達到減廢,推動回收,我在現屆政府上任以後已大力推動減廢回收的工作,剛才提到,我們很多資源都用在這方面。我舉例,本來全港的「綠在區區」只有30多間,現屆政府上場以後,我們在(約)50個屋苑增加了「綠在區區」的設施,在我們上任之初廚餘的收集點大約有170個,現時增加至約1100個,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做了大量的功夫,實際上我們亦看到家居廚餘收集在短短一年內,由最初不夠一公噸至現時差不多增加了五倍,在這幾個月內。我們在這方面做了很大量功夫,回收物和回收量是數以倍數的增加。在這段時間,社會固之然對採用垃圾袋這個收費方式進行垃圾收費有很大的反對聲音,但在這段時間,我們的宣傳教育以及大家的討論,令社會現時對減廢回收多了認識和認同,令很多人開始參與和實踐。我們看到這帶來了很好的改變,我們認為現時是一個契機,正如剛才有議員提到,我們應好好把握這個契機怎樣擴大減廢回收的認知,如何建立減廢回收的文化,同時我們在硬件方面要加快增加回收配套設施,再加強宣傳教育,我相信減廢回收方面定會有很大的長進,亦希望整個社會明白我們推動垃圾收費並不是想收費,我們只不過是希望藉着「污者自付」這個原則鼓勵大家做好減廢回收、分類回收,我們會繼續評核社會的情緒和成熟程度,我們會繼續努力在這方面下功夫。

記者:想問問指定袋方面,剛才談到是污染者自付,現在變為免費派發,會否擔心失去本身的意義?以及有沒有想過會有少許不合理?以及亦想問問指定袋的供應商合約會如何處理?會否有賠償給供應商?最後,亦想問多一次,其實講到「盡心盡力」,但其實這個垃圾徵費都已經無限延期很多次,我想問多一次,就是其實局長會否需要問責,甚至是「下台」等?

政務司副司長:我想我剛才的回答很清楚,完全無庸置疑局長是盡心盡力去推動這個政策。但大家要接受一個可能不想見到的現實,就是社會整體是未有這樣的準備。對於垃圾收費的認識、認同,回收文化方面,各方面仍然都有不足。

其實推動垃圾徵費不可以只靠「我有一個法例,你如果不跟從,我就要懲罰你1,500元」。很大程度上,如果要有意思、有意義地推行而達到——大家不要忘記,垃圾收費只是一個手段——最終目的是要減少固體廢物。要達到這個目的,其實是一定要整個社會配合。整個社會要配合是甚麼?除了硬件——我們其實近年都已經增加了很多——大家亦要知道,並不單是有一個數目,你要增加至幾多才算是足夠,亦有一些設施提供後,其實使用率並不高,這個癥結都是在環保回收。剛才在議會上都有人提到,市民對於這方面的認識提高了,但認識提高並不等於是認同、意識也提高。所以,我們在未來時間,一定要強化如何做公眾教育,才能夠變成有意義地實施垃圾收費,才可以比較順暢。其他的請局長回答。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大家看到我們在「先行先試」計劃派了一些指定袋,但「先行先試」計劃的目的主要是找出執行上有甚麼問題,所以在過程中我們並無特別鼓勵或協助參與者應怎樣做,我們會看他們的反應,亦看看當中參與的前線工人他們面對甚麼困難,但我們看到即使在這樣的情況,「先行先試」計劃派發的指定袋亦提高了居民對於垃圾收費的認識和關注,所以實際上亦有很多的朋友跟我們說,我們應該多採用派發指定袋的方式讓其他市民參與,再加上到時我們會做很多宣傳教育,相信對於令更多市民明白怎樣去減廢和回收更有幫助,因為我們提供指定袋,並不是30日便派發30個指定袋,而是派發20個指定袋,我們會教育他們怎去做分類回收,20個指定袋會否足夠一個月使用,我們相信這麼大規模的實踐,其教育性意義會相當大。你亦問到膠袋生產方面,第一,未來一段時間我們會用指定袋作教育緣故,我們亦有指定袋的需求,剛才我在議會裏亦提及,我們的合約並沒有規定或承諾一定要造多少指定袋,所以將來數量上如有變化,我們可以透過合約跟生產商討論,會根據合約條款安排和處理,在這方面我們會和他們商討。

記者:局長,你好。未來一年可能會增加「綠在區區」的回收點,預計這一年的開支會增加多少?還有想問副司長,因為垃圾徵費已兩度延期,會否擔心開壞先例,讓市民感覺原來政府立法都不一定會實行?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其實我們施政要實事求是,如果把你的問題倒過來說,如果我們面對這麼多市民有擔憂,還有明知道社會在各方面的準備不足,是否仍要因為有法例在此,就要執行呢?我覺得反而這個做法是不負責任的。當政府面對一些具體問題,就要作出具體的處理,是因時制宜,一定要回應當時社會的需要去做,就並非教條式,因為有一條法例,就一定要執行。

未來要達到減少固體廢物的目的,剛才我們都提到,在未來一年,我們要想想如何優化垃圾收費制度,還要看看現時的法例,有些地方是否適合我們今時今日的情況。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其實我們要擴大回收配套,這些工作是無論如何都需要做的。當然這次我們根據「先行先試」計劃的結果,希望可以在未來一年盡快擴大(回收配套),幫助市民多做減廢回收。我們檢視現時情況,就人力及分布點方面可以如何處理,定下了剛才所說的計劃。至於具體資源方面,我要先與同事統計,現時手上沒有相關資料。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英文部分)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左)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右)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回應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的提問。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左)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右)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回應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的提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