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目擊兒童受暴力對待應報警

消息指,案發時女童仰臥在家中浴缸底部,身上有約11處瘀傷。(梁禎祥攝)
消息指,案發時女童仰臥在家中浴缸底部,身上有約11處瘀傷。(梁禎祥攝)

九龍城一名4歲女童懷疑被襲擊,昏迷送院,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消息指,案發時她仰臥在家中浴缸底部,身上有約11處瘀傷。女童的38歲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指出,社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數字顯示,虐兒新呈報個案數字近年有上升趨勢,涉及身體虐待個案佔比最多,大部分施虐者為家人、父母及照顧者。黃翠玲提醒家長,若察覺自己開始以打罵方式管教子女,顯示情緒已響起警號。她亦呼籲任何人目擊兒童受到暴力對待,應報警求助。

她又說,過去有不少個案顯示,父母在子女成長過程中遇到困難,但未有適切支援,提醒他們可透過社署熱線或向相關機構求助。她建議父母及照顧者,多以鼓勵方式為兒童建立良好行為,陪伴他們健康成長,毋忘初心。

政府建議立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規定25個行業的專業人士,當知道兒童受到虐待,有法律責任作出舉報。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鄧家彪表示,法案委員會準備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有信心在暑假前完成審議。

對於草案未有涵蓋外傭、親人等需要強制舉報,鄧家彪引述部分重要案件指,若外傭、同住家人、親友等知而不報,可能會被控「合謀」傷害兒童,控罪較沒有強制舉報更嚴重。他表示,政府可以考慮設立機制,例如賦權社署等,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增減有責任強制舉報人士的名單,可以確保保護兒童的監察網更滴水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