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八達通領第二期消費券 10‧31前須累積合資格消費達3000元

政府提醒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須

累積合資格消費達3000元才可獲發第二期的2000元。

【橙訊】政府派發第二期消費券,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須要在7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可以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由今日起,會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

如果市民在7月31日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他們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但最遲須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需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市民可以透過包括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八達通網站、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及使用港鐵站的八達通服務站,查詢其消費券「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表示,有約100萬名使用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因為在四月份收到第一期消費券後,在六月底或之前仍未全數用於合資格消費,故未能趕及在上周日(16日)收取第二期券額。

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