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2024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五日)在2024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王副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梁局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局長梁穎妍)、劉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劉濤)、奚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四庭和國際商事法庭法官奚向陽)、潘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各位嘉賓、各位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以及世界各地的朋友:

大家早上好!我很高興今天能出席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主辦,貿仲香港仲裁中心承辦的2024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

猶記得二○一九年第一屆的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也是在香港舉行。過去幾年,這法律盛事因為疫情,一直未能再次舉行。所以,我特別高興今天高峰論壇以「時代變革機遇」為主題再次在香港舉行。世界動盪變革,與機遇並存。法律界也不例外。面對種種挑戰和變數,如何從中把握機遇,開創新的時代,是非常合適和迫切需要研究的主題。

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背景。正如習近平主席在二○二三年四月考察廣東時表示,大灣區是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

剛於上月,律政司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行動綱領》),闡述未來就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基本方針、發展路向和具體政策措施。在落實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工作規劃中,律政司以「三連、兩通、一灣區」作為基本方針,積極透過「三連」,實現「兩通」,達至「一灣區」的目標。

《行動綱領》是律政司繼二○二三年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及二○二四年在專責小組轄下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後以行動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當然,律政司亦會持續透過現行與粵港澳大灣區內相關部委建立的機制,包括與廣東省司法廳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法務司於二○一九年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及二○二二年由行政長官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領導設立合作專班,加強粵港和港深法律交流和協作。

《行動綱領》的「三連」是指機制對接、規則銜接及人才連接。在機制對接方面,香港與內地現在已簽訂了九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包括和仲裁有關的相互認可和執行等事宜。《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於今年一月二十九日生效,有助減少當事人在兩地就同一事情爭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更好平衡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權利,優化營商環境。

規則銜接方面,律政司一直積極爭取「港資港仲裁」措施,從現行機制下容許在自貿區擴大適用範圍,讓更多大灣區的粵港澳企業可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推動區內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優勢互補,以促進市場銜接。

最後,就人才連接方面,律政司將進一步善用香港為境內唯一的中英雙語及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以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學院將透過能力建設,包括舉辦國際投資法及國際投資爭端調解及仲裁技巧培訓課程等,為粵港澳大灣區匯聚及培養更多具有國際視野、助力國家建設涉外法律人才隊伍。為加強香港法律業界把握大灣區機遇,律政司會積極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工作,包括與相關部委協作舉辦司法實務培訓,推動大灣區律師專業發展的工作。

去年年底,透過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三地已先後發布了《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今年粵港澳三地將爭取設立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以及推進設立大灣區仲裁員名冊,以促進三地人才「軟聯通」和爭議解決的實務接軌。

展望未來,律政司將透過《行動綱領》的「三連、兩通、一灣區」的基本方針以行動説話,以互惠共贏為目標與大灣區內其他地區合作,助力大灣區建設市場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最後,我祝論壇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五日)在2024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致辭。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五日)在2024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致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