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 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並盡並

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5月24日訊 廣東省能源局近日印發《廣東省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簡稱《實施方案》),其中提到,要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能資源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並盡並。統籌新能源發電、配套儲能,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7900萬千瓦。

  《實施方案》明確了主要目標:到2025年,能源高質量發展取得重大進展,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能源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競相迸發,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實現突破,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協同配置資源能力有序順暢,能源發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用能需要。多元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內電力裝機容量達到2.6億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達到44%左右。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消費比重達到29%左右。電氣化水平全國領先,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40%左右。

  主要內容方面,《實施方案》提到,要構建清潔低碳的新型能源體系。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能資源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已納入規劃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有序推進國管海域場址項目試點示範,組織做好新項目業主競爭性配置和國管海域項目示範開發等工作。

  積極發展光伏發電。堅持集中式和分佈式並舉,大力發展分佈式光伏,因地製宜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在公共建築、產業園區、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積極推廣光伏發電應用。

  因地製宜發展陸上風電和生物質能。結合資源條件,在遠離居民生活區且風能資源較為豐富的區域適度開發集中式陸上風電,因地製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因地製宜開發生物質能,統籌規劃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

  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並盡並。統籌新能源發電、配套儲能,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7900萬千瓦。

  此外,《實施方案》還指出,要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惠州太平嶺核電一期、陸豐核電5、6號機組和廉江核電一期建設,全力推動惠州核電3、4號機組、陸豐核電1、2號機組項目盡快獲國家核準,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茂名綠能項目、台山核電5、6號機組、台山第二核電項目等增補納入國家核電發展規劃並開展前期工作,支持廉江、陸豐、嶺澳等現有場址擴建項目滾動開發,推進揭陽、陽西等規劃內廠址前期工作。到2025年,核電裝機規模達到1854萬千瓦。

  積極拓展新型儲能多元化應用場景,推進“新能源+儲能”建設,規劃引導獨立儲能合理佈局,鼓勵用戶側儲能發展。完善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機制和電網調度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儲能標準規範,提升儲能建設質量和運營安全水平。積極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創新,促進新型儲能與大數據中心、5G基站、數字電網等新型基礎設施融合應用,支持各地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虛擬電廠等試點、示範。到2025年,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