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文:到2025年,這一制度基本建立

3月17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意見》提出,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為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意見》要求,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充分尊重自然規律和區域差異,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

《意見》明確,製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全面落實《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製定以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為重點,以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以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手段,以信息平台為支撐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意見》提出,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落實國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大、市場需求旺盛、市場保障條件好的地區科學佈局、有序轉移。

《意見》強調,強化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管理,推進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和清潔生產改造。完善產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和集中治汙。銜接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引導人口密度較高的中心城區傳統產業功能空間有序騰退。優化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管理,鼓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和路徑,提升生態碳彙能力。在保證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的前提下,支持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等項目建設。實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和光伏基地建設。

根據《意見》,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為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編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意見》提出,編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根據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和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要求,聚焦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系統集成現有生態環境管理規定,精準編製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提出管控汙染物排放、防控環境風險、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

《意見》要求,因地製宜實施“一單元一策略”的精細化管理,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要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功能維護,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要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汙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其他區域要保持生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問題和風險突出的地方,要製定更為精準的管控要求。

《意見》強調,強化監督管理,完善考核評價。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託相關監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數據、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開展動態監控,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開展現場檢查並嚴格依法查處。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加強監管執法,依法依規推動限期整改。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意見》還要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情況納入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等,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瞭解,工作成效作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等的重要參考。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