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評|莫讓“法不責眾”成網絡暴力保護傘

轉自:新民晚報

文/方翔

6月2日,多張微信群聊截圖顯示:武漢“小學生校內被老師開車撞死”事件中的孩子母親在小區內墜樓身亡。此前,在一些網絡平台上出現過對其的惡意評論,當地公安機關正在對相關的網絡暴力情況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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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母親的墜亡是否與網絡暴力存在關聯尚不明確,還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但就目前出現的一些網絡惡意評論來看,其性質還是十分惡劣的:一些網絡暴力施暴者,對其穿著和身材進行肆意評價;一些人對其發佈的視頻進行無端指責;還有自媒體為了流量刊發相關文章,在評論區對其有多條負面評論……在這位母親已經十分悲傷的情況下,網上的這些輿論無疑給其造成了更大的壓力。

近年來,網絡暴力已成為網絡空間治理中不可迴避的課題。特別是像杭州女生鄭靈華、網紅“管管”等人因不堪網絡暴力而自殺的事件發生,更是引起公眾對受害者的遭遇表示同情,強烈譴責網絡暴力參與者。

在網絡暴力事件中,“法不責眾”的心態往往導致一些網民發表言論時無所顧忌。一些人自以為正在“探索真相”“追尋正義”,實則早已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像鄭靈華最初被網暴,僅僅是因為染了粉色頭髮,被網友抨擊老師染粉色頭髮不正經、不合適。網絡暴力花樣不斷翻新,需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今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其中就提出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

治理網絡暴力,要杜絕“法不責眾”的偽命題。從現有法律條文看,治理網絡暴力是有章可循的。此前在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中,浙江省檢察院主動介入此案,幫助當事人立案,推動刑事自訴轉變為刑事公訴,有效加快了受害人維權進程。網絡平台也要加強對網絡言論的約束,對網絡暴力參與者展開追溯,配合有關部門啟動聯合懲戒機制,確保線上行為與線下身份的罪刑責相一致原則。

遏製網絡暴力的發酵和蔓延,需要進一步加強網絡暴力法律制度具體實施細則的建設。只有用法律築牢公眾的安全壁壘,才能有效預防和威懾新的網絡暴力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