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水電降價!有的電價下調近50%,有房東漲租應對

「上個月,水電費都下降了。」住在龍華布龍路羊台新村的小李剛拿到11月份的賬單。賬單顯示,水費6元一噸,電費0.8元一度。而在此之前,水費8元一噸,電費1.5元一度。調整以後,電費降幅近50%。

今年10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正式施行。《深圳市加強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責令改正時限和程序: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整改規範階段;12月1日後,對發現違反《若干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全面依法調查處理。

12月3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全市城中村水電燃氣加價統一執法行動,全市74個街道和三級市場監管部門同時出擊分類檢查。12月1日至12月3日晚9點,全市共檢查供應企業45家,代收費單位及個人3642家,作出行政處罰319宗。阪田黃金山片區的房東林某,原因違規收取水電費,被罰款人民幣4000元。

福田、羅湖、龍崗、寶安、龍華等區

城中村水電氣集體「降價」

趕在「被罰」前,深圳城中村房東們紛紛「行動」。

住在福田下沙村的小周告訴奧一新聞記者,在11月份賬單中,水費從8元一噸變成了5元一噸,燃氣從5元變成了3.1元,電費則無變化。小周說,此前,房東曾下發了調整水費和燃氣計價方法的通知,「實行階梯式計費,上個月水費和燃氣降了以後,繳納的費用比以前少了一百多。」至於電費,「房東說暫時沒有下調計劃。」

住在龍崗丹竹頭片區的小劉,11月電費單價從1.2元降到了1元;住在龍華上芬片區的小林,11月電費單價從1.2元降到了0.96元,水費單價從7元降到了6.5元……奧一新聞記者從數十位住在福田、寶安、羅湖、龍崗等區城中村的居民口中瞭解到,11月起,水電氣的價格有了不同程度的降幅。

十一月是轉折點。《深圳市加強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實施方案》中提到,12月1日後,對發現違反《若干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全面依法調查處理。從執法力度上,足見深圳對城中村水電氣亂收費的整治決心。

城中村水電氣收費亂像一直以來都廣為租客詬病。珊瑚數據出品的小程序「城中村助手」顯示,深圳城中村數量為1746個,常住人口超過1343萬人。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深圳常住人口約為1756萬人。這意味著,每10個深圳人中,至少有7個人住在城中村里。難隱之處顯見:70%以上的深圳人,或面臨水電氣收費亂的現狀。

失序的收費標準,成為深圳城中村的隱痛。

12月1日起,

深圳城中村水電氣亂收費最高罰20萬

面對情況複雜的城中村,近年來,深圳一直在探索破解之道。今年,深圳「重拳出擊」,加速深圳城中村水電氣收費規範化進程。

將規範收費行為納入「民生實事」。今年2月,在深圳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暨閉幕會上票決產生的十項年度民生實事中,將「製訂出台水電氣收費明碼標價規範和標價樣式,開展水電氣收費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規範收費行為」列入「加強安居宜居保障」之中。

從立法上加速城中村水電氣收費亂象整治進程。今年9月1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自10月1日起施行,明確包括房東、二房東在內的「代收費人」如果違法收取費用,由街道辦事處進行查處。

規範房東等代收費人的行為是立法的重要內容。違規收費且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城中村水電氣的降價,僅是相對於以往的高價而言,大多仍高於政府定價。據瞭解,目前深圳市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定價標準,水費按用水量階梯收費,1立方米最低約為4.26元。

深圳市居民生活電價則分階梯電價和合表電價。以夏季用電為例,第一檔電量為每月每戶0度到260度,每度0.6628元;第二檔每月每戶261度到600度,每度0.7128元;第三檔每月每戶601度及以上,每度0.9628元。即城中村電費如按照供電企業最高檔階梯收費,電單價最高收費不超過1元每度。

另據《關於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城鄉居民自建多、高層單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戶,可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核實認定後,按照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政策計收電費。據「深圳供電」公眾號,作為電價執行部門,供電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對城中村自建房按照規定抄表到產權戶,執行居民合表用電價格(69.986875分/千瓦時)。即城中村自建房如符合條件申請合表電價,每度電價格不超過0.7元。

從走訪情況來看,目前深圳部分城中村房屋的水電收費,與政府定價仍有差距。

部分房東「明降實漲」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走訪過程中,奧一新聞記者從租客處得知,部分房東看似降了水電費,實則可能是換了種方式收取。

龍華布龍路羊台新村的租客小李,其11月的電費單價從1.5元降到0.8元,降幅近50%。根據小李提供的賬單,其11月的電費總額為80元,比10月份少了100多元。

然而,小李的房租總額卻沒怎麼變。「房東在房租上動了手腳。」小李發現,11月的賬單上,房東悄然在「房租」一欄標註了「+80」的字樣。當小李詢問房東所加80元的明細時,房東回覆稱「現在0.8,原來1.5,多餘的水費電費就轉到房租上面來了」。

住在福田某城中村的小張同樣也感到鬱悶,「11月的電費單價是降了,總額卻漲了,11月比10月還貴了20元,不知道是實際用電還是故意的。」

新的「亂象」已然初顯,亟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整治。據悉,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與各區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市民一旦發現水電燃氣違法加價行為,亦可通過12345、12315熱線,「深圳12345熱線」公眾號和「民意速辦」小程序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鄭少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