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業主群罵物業遭保安上門打嘴巴,警方回應

來源:映像網

「我在業主群「抽水」物業、說粗口是不對,但物業工作人員和保安也不能跑到我家打我啊!」2024年1月2日上午,家住陝西丹鳳縣某小區的馬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媒體曝光此事,就是想討一個說法。(據1月3日華商報大風新聞)

馬先生被打後口唇出血結痂(圖源:華商報)

綜合當事人、物業的說法和警方的回應,是因為停車的事情引發。馬先生的車被劃傷,物業監控卻查不到肇事者。後來,馬先生停車時,公共車位又被電瓶車、電單車佔了,他把相關車輛清理後,一氣之下就橫著停佔了三個車位,保安勸其挪車後,他便在業主群裡罵物業。

客觀來講,馬先生肯定有不對的地方。其一,別人亂停車,自己也不能用亂停車來泄憤。畢竟,小區的生活環境,物業有責,業主也要規範自己的行為。良好的環境是大家一起共創、共享的。其次,在業主群爆粗口極其不文明,公然罵人是違法行為。再加上馬先生罵人的話很難聽,激化了雙方的矛盾。

但不管怎麼樣,物業保安怎麼能夠上門打業主呢?

業主有情緒,應該好好疏導。業主有違規行為,應該及時協調處理,有話好好說,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求助警方或社區等相關部門,不能對業主動粗。

雖然說,事件中誰先動手,事件算什麼性質,不能由馬先生說了算,最終還要看警方認定,但物業所稱「小區保安看到後,到馬先生家裡論理,雙方發生口角」的說法同樣站不住腳。如果上門論理,需要去那麼多人嗎?七八名保安上門,氣勢洶洶,不像是說理的樣子。

上門來理論的物業工作人員(圖源:華商報)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不是來「製服」業主的。物業管理達不到業主的預期,產生各種各樣的糾紛,物業對此要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用服務來得人心。

馬先生違規停車,物業及時通知挪車就好;馬先生罵人,保安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對方道歉或賠償相關損失;馬先生的車被劃傷,物業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幫其報警維權,用行動得到業主的支持。

保安如果上門毆打業主,不僅違反職業倫理,而且違法,如果造成對方傷情嚴重,還有可能涉嫌犯罪。不論是何原因,對業主動手的保安是不合格的,涉事的物業公司,管理水平恐怕也存疑。

物業公司面對的是成百上千的業主,每位業主訴求不一,有些訴求未必合理。物業公司管理這一攤子事,就要有管家的態度和肚量,要有相關的能力和智慧,不能依靠叢林法則來解決糾紛。如果不解決業主提出的問題,反而解決提出問題的業主,這樣的物業公司不可能幹得長遠。也要強調,物業的選用也是有期限的,到時候想續簽,恐怕就難了。

保安是保衛業主的,不是用來對付業主的,這是常識。近年來,多地發生物業保安打業主的情況,這不僅是處理涉事保安的事,對這樣的物業,有沒有必要「一票否決」,就值得相關部門思考,甚至不妨寫進相關協議中去,讓他們不敢越雷池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