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殺害4歲女童的男孩接受6個月心理矯治 遇害者家屬:這已是最長時間

來源:都市快報橙柿互動

邯鄲13歲初中生王某某遇害後,這幾天淩晨,小王家人在社交平台表達著悲痛和思念,網上傳出影片顯示,小王媽媽悲傷過度進了醫院。

這種傷痛,可能需要很久才能走出來。

湖北荊州公安縣的小鎮一家,至今尚未完全走出4歲女兒被殘忍殺害的傷痛,「作為唯一在現場的人,我腦海中至今仍圍繞著從糞缸扒磚發現我女兒的過程,揮散不掉,真的無法放下。」

去年11月5日,網上曝出「未滿12週歲男孩殺害4歲半女童」一事,引發關注。

去年11月5日,網上曝出「未滿12週歲男孩殺害4歲半女童」一事去年11月5日,網上曝出「未滿12週歲男孩殺害4歲半女童」一事

不幸遇害的就是小鎮的女兒。去年8月30日,他的4歲女兒被未滿12週歲的鄰居男孩殺害。

怕觸景傷心,今年春節,小鎮和妻子沒回老家過年,留在上海相依為伴。

小鎮和妻子原在上海工作,小鎮從事電商供應鏈,妻子從事英語培訓。夫妻倆為了陪孩子,從上海回了老家,住在妻子娘家。

案發當天傍晚6點多,吃過晚飯,夫妻倆打算帶孩子去鎮上超市買她愛吃的零食,但女兒說要去隔壁鄰居家玩,媽媽把女兒送到鄰居家,還關照女兒不要亂跑。

晚上7點多,夫妻倆回來,發現村口不少人在找他們的女兒。小鎮回憶,從時間看,在他們離家不久,就發現女兒不見了。

小鎮的女兒長得可愛,街坊鄰居都很喜愛。「正好有位鄰居拿了自家做的點心送來,孩子外婆看時間差不多,去隔壁鄰居家想把孩子叫回家,但隔壁鄰居家說她走了。」

因為是農村,房子沿路而建,作案男孩住在女孩外婆家斜對面,尋找過程中,女孩外婆去他家裡找過,沒發現。

大家懷疑孩子被拐了,趕緊報警。

找人過程中,外婆在路口遇到作案男孩,男孩稱他看到女孩往村里的活動中心方向走了。但外婆跑到活動中心那,並沒看到外孫女。

一個鄰居告訴小鎮,他在自家門口監控看到,男孩和他女兒手牽手往廢棄的菜園方向走進去,後來男孩一個人走了出來。

監控顯示,男孩和被害女童手牽手往廢棄的菜園方向走去監控顯示,男孩和被害女童手牽手往廢棄的菜園方向走去

民警、小鎮等人去找男孩問他和小女孩具體分開的位置。「到了那個路口,他說和我女兒在那分開了,還說我女兒回家了,這和前面說的活動中心,是兩個不同方向。」小鎮說,路口另一邊就是廢棄菜園。

「他眼神、表情都不對,」小鎮記得當時看到的情景,男孩不敢看他老婆的眼睛,小鎮妻子回老家時,曾輔導過男孩作業。「他的表情讓我心裡一陣害怕。」小鎮說。

鄰居的菜園雜草叢生,裡面有個簡陋的廢棄廁所,泥地下有只缸,缸上搭著木板,缸底部有磚頭。小鎮他們在草叢、灌木叢找又找,沒發現。「大家走出去後,鄰居肯定地說沒看到出去過,我又回去找,在草叢里又找了一遍還是沒有,」小鎮說,他又回到廢棄的糞缸邊,用手機電筒照著缸壁,「看到白乎乎的,一開始以為是廢棄的蛇皮袋」,他用手往下試探,拿了四五塊磚塊後,他往裡面看了看,又接著拿磚塊,摸到了軟軟的身體,看到女兒頭埋在胸口……

小鎮說,根據法醫鑒定,女兒最終是因糞渣窒息而死。因為男孩的兩次撒謊,錯失了女兒被施救的機會,小鎮在微博帖子裡寫道:「監控顯示此時是18:30左右,肇事男孩打開菜園帶我女兒進去後,反鎖菜園門,從我女兒背後雙手掐脖至昏迷沒有任何反抗,隨後拉入一個茅坑屋,將女兒頭朝下扔到茅坑屋裡的糞缸內……」

被害女童家人發文控訴被害女童家人發文控訴

據辦案機關民警跟小鎮反饋,男孩交代是因為小女孩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吵鬧,有了「讓我女兒從這個世界消失」的想法。

案發後第二天,即8月31日,當地公安機關立案,並出具了立案告知書。立案告知書顯示:「2023.8.30XXX被害案一案,我局認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現已決定立案偵查,並提供立案告知書。」

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書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案發後,當地政法委等多個部門對此案十分重視,多方協調。

小鎮在網上發帖時,已距離案發3個月。

女兒出事後,妻子承受不住,天天以淚洗面,病倒了。「我不能在她面前再難過了,她會更難過。」小鎮強忍悲痛寬慰妻子,同時又擔憂著案件進展。小鎮說,女兒出事後,才知道法律上有「未滿12週歲不負刑事責任」這一規定,而殺害女兒的男孩才11週歲半。但他們還抱著一線希望,因為當地政法委等部門表示會去爭取。

親屬們出於關心,試圖安慰他們:「你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這樣的話,令夫妻倆更加揪心。去年12月,夫妻倆回到上海,小鎮希望工作忙起來,可以讓他們彼此心裡稍微好受點。

今年1月17日,小鎮接到老家公安局民警電話,電話裡告知他案子撤銷了。

今年1月22日,小鎮收到了撤案決定書的紙質文件。撤案決定書顯示:因男孩作案時不滿12週歲,無刑事責任能力,據刑法規定撤銷此案。

警方出具的撤案決定書警方出具的撤案決定書

另外,小鎮從公安機關瞭解到,事發後,男孩被送到湖北武漢一所專業機構接受心理矯治,時間是6個月,「他們說,這個時間已經是規定期限里最長了。」

按時間,今年春節,男孩回來過年,過完年後,開始正常上學。

另據瞭解,作案男孩是隔壁村民,事發前,為了上學方便,租了房子,平時是男孩和母親等居住,事發後,他們一家已經搬走了。這戶人家經濟條件並不好。

案發後,男孩父母沒跟小鎮家道歉,小鎮只在派出所遠遠看到男孩父母一次,他們是被民警叫來瞭解情況的。

河北邯鄲少年被害案,小鎮說自己也看了新聞,不免會聯想到自己女兒的遭遇。

目前,小鎮正提起刑事申訴,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我們可能需要一輩子時間來接受這個結果。」小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