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種酒」再被投訴:老人2.4萬購酒,家屬要求退款

四川崇州「種酒」產業再遭投訴。近日,一位消費者家屬在「問政四川」平台投訴崇州「盛世典藏」酒業以「提供免費儲存,酒品會升值,承諾回購」等方式,誘導老人花費2.4萬元購酒。幾年之後,該企業不僅未能向老人回購藏酒,現在還要求老人支付每年的保管費。

崇州市場監管局回應表示,被投訴的所謂「種酒」現象,為公司銷售產品後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的儲存服務,不為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現場調查中,其證照手續符合規範,未發現虛假宣傳、欺詐、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

「問政四川」平台上,網民投訴崇州市盛世典藏酒業有限公司疑似虛假宣傳,非法集資。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問政四川」平台上,關於崇州所謂「種酒」的有關投訴近百條。而2024年「3·15」至今,一個多月時間里新增11條。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類投訴的回覆內容與此前基本一致。

在低價老人旅遊團推銷「種酒」

前述投訴人稱,2019年5月19日左右,發現家裡老人跟隨低價老年團旅遊期間,「被崇州市盛世典藏酒業有限公司欺詐銷售4罈酒」,每壇50斤,共200斤,每斤120元。總共銷售金額高達2.4萬元;並稱該公司採用未來會升值、回購、免費儲存等種種話術進行「誘騙銷售」。

這些年,老人對該公司的話術深信不疑,經常聯繫該公司詢問銷售和回購狀況,得到的答覆一直是「還未銷售成功、低年份酒不好銷售」等。投訴人稱,今年4月份開始,該公司還打電話要求老人需每年支付保管費。

投訴者質疑,銷售合約中缺少必要的條款,首先,該酒沒有質量說明及相關的檢測報告,也沒有酒的單價及總價約定,同時,老人向公司付費後沒有被開具正規的發票,僅僅是一張企業收據,企業涉嫌偷稅漏稅。

其次,合約中未提及企業複購、升值、回購等具體的條款細節,只有該公司的口頭承諾的收益。對此,投訴者要求該公司退還銷售所得,希望崇州市政府針對此類事件進行嚴查。

市監局稱「不違法」

不過,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4月11日的回覆中,表示該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道明市場監管所進行調查處理,經查,崇州市盛世典藏酒業有限公司位於國家3A級旅遊景區內,是一家銷售金盆地酒業生產白酒的銷售企業。

調查稱,旅行社組織遊客到此景區參觀,遊客購買該公司銷售的散裝白酒並願意由該公司代為儲存的,雙方簽訂《自願購酒存儲合約》便稱為「種酒」,系公司銷售產品後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的儲存服務,不為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現場調查中,其證照手續符合規範,未發現虛假宣傳、欺詐、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者反映的情況無法查證,所反映的情況證據不足。後經該局協調,雙方已達成和解意見,除願意承擔相應責任外,公司待收到相關手續後3-5個工作日內,即退還其家人賸餘「種酒」款。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崇州市稅務局也表示,已責令商家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退款退貨正在協商中。

澎湃新聞注意到,從2022年開始至今,「問政四川」平台上關於崇州 「種酒」的有關投訴近百條。2024年「3·15」到現在,一個多月時間里新增投訴11條。而崇州市市監局對此類投訴的回覆內容與此前基本一致。

澎湃新聞在2024年3·15期間報導,投訴者多數表示是在崇州金盆地公司「種酒」,是和盛世典藏酒業、一品江山等第三方簽訂的「種酒」合約。而金盆地集團系崇州知名企業,崇州市區有一條以「金盆地」命名的道路——金盆地大道。據該集團網站介紹,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餘剛為「崇陽酒第九代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