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寵物善終服務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玲麗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統計處於二○一八年就飼養貓狗的情況進行調查,數據顯示,住户飼養的狗隻/貓隻總數較二○○五年上升近40%。據悉,其間市民對寵物善終服務的需求亦有所增長。然而,自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取消公眾動物火化服務後,市民只能選擇棄置動物屍體或光顧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飼養貓狗的住户數目及人數,以及所涉貓狗數目分別為何(以表列出);該等狗隻中,有多少隻有植入晶片;
  
(二)過去五年,每年食物環境衞生署垃圾收集站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收集的動物屍體數目,並按動物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鑑於據悉,有不少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在工業大廈提供寵物屍體火化服務,涉及違反土地契約,政府會否考慮檢視該類營辦商與相關條款的規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五年,每年政府接獲有關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的投訴宗數;及
 
(五)政府會否研究制定法例規管動物火化營運商的經營,以統籌及管理動物善終服務處所,以及制訂向有關營運商發牌的機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玲麗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府部門後,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次於二○一八年進行有關住戶飼養貓狗的主題性統計調查,全港約有241 900個住戶飼養貓或狗,佔所有住戶的9.4%,平均住戶人數為2.9人,涉及約184 100隻貓及約221 100隻狗。
 
至於狗隻植入晶片方面,《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規定,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須植入晶片及領取牌照。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資料,在二○一八至二○二二年植入晶片及領取牌照的狗隻數目分別為164 851、164 854、160 950、165 133及168 764隻。
 
(二)過去五年(二○一八至二○二二年),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每年經由垃圾收集站及其他途徑收集到的動物屍體分項數字如下:
 

年份 狗隻屍體(具) 貓隻屍體(具) 其他動物屍體(註一)(具) 總數
2018 5 343 8 192 12 258 25 793
2019 2 795 5 702 12 335 20 832
2020 1 890 3 689 11 625 17 204
2021 1 232 2 935 14 415 18 582
2022 732 1 444 9 837 12 013

註一:包括兔子、烏龜、倉鼠、蛇及野豬等。
 
漁護署並沒有提供動物屍體收集服務。如漁護署人員在日常巡查期間發現動物屍體,一般會交由食環署跟進。
 
(四)過去五年(二○一八至二○二二年),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食環署、消防處及地政總署分別接獲有關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的投訴宗數分項數字表列如下:
 

部門 投訴涉及事宜 投訴宗數(註二)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環保署 排放黑煙或
產生臭味
15 7 6 8 13
食環署 衞生滋擾 0 0 0 0 3
消防處 過量貯存危險品或
防火安全
2 1 0 1 1
地政總署 違反地契條款 3 6 0 1 1
總數 20 14 6 10 18

註二:由於同一宗投訴可能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匯報的投訴宗數可能有所重複。
 
(三)及(五)一如其他行業,動物善終服務營運商必須遵守各相關法例及地契條款。有關政府部門現時可根據其權限,巡查寵物善終服務處所,確定該等處所有否違反法例規定,以及土地契約。
 
食環署如收到涉及寵物善終服務處所涉及衞生滋擾的投訴,會派員到有關處所視察,並在有需要時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環保署如收到有關在火化寵物屍體時排放黑煙或產生臭味的投訴,會進行視察,並在有需要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採取執法行動。消防處會就《消防條例》(第95章)及《危險品條例》(第295章)進行巡查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至於土地契約方面,地政總署如接獲涉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投訴,會跟進巡查;如證明屬實,署方會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主在指定時限內糾正。如業主沒有在限期前作出糾正,地政總署可把警告信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如違契情況嚴重,例如對公眾安全構成即時或嚴重威脅,地政總署可重收有關地段或把相關權益轉歸政府。
 
現行法例及地契條款已可規管因動物善終服務營辦商的運作而可能引起的空氣污染、公眾衞生及消防安全等問題,政府現時並無計劃另行訂立牌照制度規管有關行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