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就一間日間醫療中心開展撤銷牌照程序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該署已開展程序撤銷銅鑼灣一間日間醫療中心的牌照。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衞生署於該日間醫療中心進行例行巡查期間,發現該中心涉嫌懷疑使用無牌X光機及未經註冊注射用藥劑製品。該日間醫療中心亦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下的日間醫療中心牌照條件及實務守則。

鑑於上述情況,衞生署昨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已開展程序撤銷該日間醫療中心的牌照。有關X光機已被封存,該處所內未有發現存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是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28條、30條及31條對該日間醫療中心啓動撤銷牌照程序,而在牌照被撤銷前,持牌人有14日的書面通知,並給予機會在通知日起計的10日內作出申述。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一直根據現行機制監察持牌日間醫療中心的合規情況。衞生署至今未有接獲任何與該日間醫療中心相關的不良事件報告。

同時,署方亦正跟進有關涉嫌懷疑使用無牌X光機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以及無牌行醫的違法行為。

在《輻射條例》(第303章)下,管有或使用無牌X光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非法供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會於調查完結後就相關檢控事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如有需要會將個案轉介至相關執法部門或監管機構跟進。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