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申訴專員今日履新

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新任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四月一日)展開五年任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作出這項委任。
 
陳積志表示:「我十分榮幸獲得行政長官委任為申訴專員。我會根據法例賦予我的權力竭盡所能為公眾服務,全力維護公共行政的公平和公正,並提高公共行政的素質和水平,為香港特區作出應有的貢獻。在任內我會帶領公署的同事與政府各部門及公營機構緊密合作,確保市民的申訴和關注得到適當的處理和跟進。」
 
陳積志是資深的前高級官員,服務政府近40年,曾於多個決策局和部門出任首長級職位。他曾任第五屆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副局長,並於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至六月三十日獲委任為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