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助理員用假「安心」 判140小時社服令

黃梓軒被裁定罪成。

【橙訊】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嫌於2021年11月份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手機程式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罪成。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黃梓軒(29歲)須履行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引述報告求情指被告過去表現出色,是一名良好的員工,且被告曾參與不同義工活動,本案是單一事件,冀法庭採納報告內容。

黃梓軒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同案被告伍敏怡(23歲,文員)早前已承認控罪,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同案三名被告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文劍偉(29歲,前外判測試工程師)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則均否認控罪。莫將排期於5月12日進行審訊;文被裁定罪名成立,將還押至4月20日判刑;陳則裁定罪名不成立。

更生時攻讀學位

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表示,報告顯示被告合適進行社會服務令,並且被告同意報告內容。代表律師續指,被告過去工作表現出色並獲得嘉許狀,亦有擔任義工及民安隊,在更生時亦沒有放棄自己,並攻讀學位,相信本案屬單一事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案情、被告背景及求情後,認為社會服務令為合適判罰,遂判處被告履行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審訊時,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助理員徐詩敏早前供稱,案發時正於案發地點當值,並與「安心出行大使」截停被告,發現被告手機內的安心出行程式有異,於是要求被告將程式轉至主頁介面。徐看見「輸入地址」的字眼,於是將被告轉介至入境事務主任。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