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電子消費券周日發放 當局:巿民須確保支付工具仍然有效

政府提醒,巿民須確保已登記收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仍然有效。資料圖片

【橙訊】特區政府將在周日(16日)向約640萬名合資格的市民,發放今年首階段的3000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提醒,巿民須確保已登記收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仍然有效,包括會否於啟動時出現問題,有需要可聯絡營辦商處理,確保領取消費券時運作良好。

李文成表示,如果巿民利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若擁有不只一張八達通,就需留意要利用去年成功登記的八達通,到相關服務站拍卡領取;小部份去年退回或遺失八達通,並已登記更改手續的話,亦需要用新登記的八達通領取消費券。

李文成指,現時辦理更新領取工具的手續,一般大約兩、三星期可完成手續,當局會有短訊通知,即使現時辦理有關手續亦能趕及領取。

對於星期日除會發放今年首階段電子消費券外,同時亦可領取交通津貼,李文成解釋,按八達通系統,將會先領取交通津貼,之後可再領取消費券。如果達到八達通的3000元儲值限額的話,餘額可以於八達通有足夠空間時領取。

李文成又說,領取首期消費券的限期是今年9月30日,巿民有5個月時間使用3000元,之後再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第二期消費券最早可於7月16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