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促定清晰查冊指引 湯家驊:裁決確認傳媒報道屬充分查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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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獲終審法判勝訴。

【橙訊】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2020年以車牌查冊來報道元朗「721」事件,早前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終審法院今早裁定其上訴得直,判蔡玉玲勝訴,撤銷定罪。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聲明指,歡迎终審法院就的終審裁決,促請當局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歡迎终審法院就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的終審裁決。協會認為,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是職責所在,本港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促請當局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包括車牌查冊等的查證方式,定出更清晰的指引,以便利新聞界的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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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歡迎终審法院裁決。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裁決已經確認傳媒查冊包含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中。判辭已足以確保傳媒報道是充分的查冊理由,並非現時的法例或查冊選項不完善,因此不須修例或改動查冊表格。

终審法院判辭提到當日蔡玉玲申請的選項「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必須被理解為涵蓋任何其他與交通或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沒有明確理由限制為申請者本人使用車輛作交通或運輸相關的事宜,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針對車輛的註冊車主與其車輛使用與某罪行有可能關聯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外,所以不涉虛假陳述。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