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之下,如何為快遞員減負?

撰稿 / 信海光(專欄作家)

▲寧夏銀川市一家快遞公司的工人在分揀快件。圖/新華社▲寧夏銀川市一家快遞公司的工人在分揀快件。圖/新華社

據報導,隨著3月1日起最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快遞行業迎來更嚴格新規。對此,不少從業者對此發出抱怨,「原來一天能送500件,按照新規一天只能送100多件,每個電話都打根本不現實,收入大不如前。」有快遞員則發影片「抽水」,以前30分鐘送完的快遞,現在要從早上9點幹到晚上9點,整整12個小時,但收入只增加了60元。在微博上,「快遞員得知新規兩天后離職」話題也飆上熱搜。

由交通運輸部公開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涉及快遞行業從源頭到終端整個市場的管理,但近兩天在輿情上卻主要集中在「最後一公里」上。其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規定成為爭議焦點。

因為要面對「違者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的罰則,快遞小哥放慢了投遞效率,導致收入減少,而不少消費者又反映快遞新規生效後,仍然存在快遞員不通知就直接將快遞投至驛站的情況。

存在爭議和矛盾衝突是任何新法規施行後的例常現象。圍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爭議之所以影響較大,是因為快遞行業牽涉千家萬戶,深入日常生活;快遞從業人員也群體龐大,尤其是近兩年又通過社交媒體掌握了一些發聲通道,能夠及時把因「變革」產生的痛感傳遞出來,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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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哪兒?

綜觀因新規引發的爭議,三方會發現,其實大家都沒有錯處。

首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沒有錯,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站這類消費者深惡痛絕的行為早就應該被規範;其次,快遞小哥抱怨新規施行導致收入較少也沒錯,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人之常情;而消費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獲得基本水準的服務,更是天經地義。

那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本質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施行目的在於使快遞市場的服務質量得到整體提升,但服務整體提升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到底誰應該支付這個成本,是快遞小哥,是消費者,還是快遞企業或電商商家?

根據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很明顯,作為從業人員快遞小哥是無法從服務質量的提升中直接受益的,他們只會因為新規付出更多,但現在卻讓他們承擔收入下跌的代價,也難怪有人會選擇離開。

同樣按此邏輯,實際上快遞企業和消費者將最終從服務質量的提升中受益最多,如果市場規律有效,他們理應為此買單,至於誰付大頭,則由供需博弈中的強者說了算。

快遞企業顯然深諳其中道理。近年來快遞行業競爭激烈,堪稱紅海,為了爭奪消費者價格戰越打越烈,各大快遞公司業務完成量雖然穩步增長,但單票收入卻在持續下降。面對消費者、《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市場競爭態勢,陷入兩難的快遞公司沒有勇氣提質又提價,也不願意採取措施多付出成本,最終任由矛盾轉移到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

有物流行業專家指出,早在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即有與新規條款類似的相關規定。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公開徵求意見到如今正式施行,也已有兩年多的時間,「期間給了快遞公司充足的時間來準備」。

但現在看,快遞公司似乎在行業內也沒找到合適的解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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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戰打不下去了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目的在於提升快遞行業的整體服務質量,相關成本理應由相關各方合力承擔。提質提價是最簡單的解決辦法,但這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消費者是否接受,最終須由市場說了算。

但此外並非沒有其他途徑進行改善,比如平衡質量與效率之間的關係,可以適度把快遞變慢一些來削減成本;比如通過提升科技含量來降低快遞小哥的工作強度;可以通過業務創新來平衡供需,比如通過價格差異刺激用戶主動選擇接受投到快遞櫃等。

就快遞員而言,儘管他們不應該承受收入大幅降低的代價,但作為從業人員,理應根據新規完善投遞服務的底線,保障好基本服務質量。

較低廉的物流成本有利於經濟發展,但前提是要適度有序。近年來中國快遞業迅猛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新亮點,但激烈的市場競爭伴隨著激烈的價格戰。近十年來,中國的平均快遞單價一直在呈持續下滑趨勢。

價格戰一方面擴大了快遞業的整體市場容量,另一方面則是以服務跟不上為代價,消費者和快遞員不斷被壓榨。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施行只不過使這一矛盾暴露在水面之上,並不見得是壞事。新規壓力之下,如各快遞企業能積極探索出有效可行的解決方案,中國的快遞行業的發展水平將再上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