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常務副市長、市長的何廣延,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錢斂財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3月16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潮州市原市長何廣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何廣延(資料圖)何廣延(資料圖)

經查,何廣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申報、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廣延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廣東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何廣延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潮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何廣延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2023年6月30日消息,何廣延被查。

官方簡曆顯示,何廣延出生於1973年6月,廣東梅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曆,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6年,他畢業後進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工作,2004年11月調任廣東省政府秘書組,曆任正科職秘書、副處職秘書、正處職秘書。

2009年6月,何廣延任廣東省政府應急辦副主任,2010年4月任廣東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同年10月任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主任。

2011年2月,他任廣東省水利廳副總工程師。其間,何廣延掛任河源市委書記助理、市委農辦主任。2012年3月,他擔任市長助理、東源縣縣長。

2015年10月,何廣延任東源縣委書記,後任河源市委常委、秘書長。

2020年5月,何廣延任惠州市委常委,次月任常務副市長。2021年8月,他任潮州市市長,2022年12月被免職,後被調整為廣東省水利廳一級巡視員,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