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鼓勵長者工作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長者生活津貼旨在補助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長者的生活開支。有意見認為,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為單身人士及夫婦的每月入息限額僅分別為10,580元及16,080元,導致不少希望從事全職工作的長者只能任職兼職,或夫婦其中一人放棄工作,以符合申請要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個案中,涉及單身人士及夫婦的宗數分別為何;

(二)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人數,以及當中有多少名長者分別從事全職工作、兼職工作,以及無業;

(三)會否考慮提高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為單身人士的每月入息限額,例如至全職僱員每月工資的第25個百分位數(在二○二二年五月至六月為14,800元),而有關資產限額要求不變,以確保更多在職長者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從而達到「銀髮就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考慮提高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為夫婦的每月入息限額,讓更多長者夫婦可以在符合有關入息要求下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考慮在長者生活津貼下,設立「鼓勵全職就業長者生活津貼」,有關的資產限額要求不變,而從事全職工作但每月入息低於某水平的單身或夫婦長者能夠獲得相當於長者生活津貼五成的津貼,以鼓勵長者從事全職工作?

答覆:

主席:

長者生活津貼是無須供款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旨在補助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應付生活開支。就黃國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二○二三年十月底,約有71萬名長者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中單身人士約為31萬人,有夫婦關係的共約40萬人。社會福利署並無備存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就業情況的資料。

(三)、(四)及(五)長者生活津貼設有經濟審查,包括入息和資產水平。政府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入息和資產限額。

為鼓勵全職工作,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向收入較低和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在職住戶提供財政支援,不設年齡限制。政府將由二○二四年四月申領月份起,劃一提高職津金額15%,所有領取職津的住戶均可受惠。增加職津金額有助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住戶的負擔,同時鼓勵更多住戶投身勞動市場。領取職津的長者住戶可同時受惠於長者生活津貼。職津不會計算為長者生活津貼經濟審查下的入息,而長者生活津貼在職津計劃下亦獲豁免計算為住戶入息。

為支援長者工作,勞工處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會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對象為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中高齡人士。若他們連續完成六個月工作,可獲發放最高10,000元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則再多10,000元津貼,以增加他們重投工作的誘因,估計可惠及6 000人。上述再就業津貼不會計算為長者生活津貼經濟審查下的入息。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