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十萬二千二百元

Ikuto Bowls Lab Limited及其兩名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及兩名董事今日(四月十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十萬二千二百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向四名僱員支付工資,亦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名僱員支付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涉及款額合共約十三萬五千元。而當中有關欠付工資的違例情況是在該兩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他們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