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任市長落馬後,廣東這座城市又有市領導被雙開

來源:中國青年報

4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廣東省潮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林文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林文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在林文鋒之前,潮州市已經有5任市長相繼落馬。

從1998年到2003年擔任潮州市長的是李清。他後來升任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李清在2015年11月落馬。

從2006年到2011年擔任潮州市長的是湯錫□。2016年3月,湯錫□被「雙開」。經查,湯錫□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和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問題涉嫌犯罪。

從2012年到2014年擔任潮州市長的是李慶雄。後來,他還擔任過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正廳級),廣東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2020年1月,李慶雄被「雙開」。經查,李慶雄政治上蛻變,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和違規購買使用公務車輛,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律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和不法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調整土地容積率、改造「三舊」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接替李慶雄擔任潮州市長的是盧淳傑。據瞭解,盧淳傑的腐敗問題非常嚴重,曾經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或陞遷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接受和免費使用他人提供的建材和小汽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佔用市政府周轉房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徵地補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媒體曾披露,有紀檢幹部曾表示,「盧淳傑原來當過潮州的組織部長,我跟他談話的時候,他就講‘在潮州,有人送一萬兩萬,逢年過節是正常的,有時候我也送,我送路易十三給他們一瓶兩瓶’。我一聽厲害了,你一個人一個市長送路易十三給朋友,你自己買的嗎?我追問下去。其實這裡面實際上為他自己開脫的,當組織部長期間大肆的受賄,搞權錢交易。」

2021年8月,何廣延擔任潮州市長,但只過了一年多,2022年12月,他就辭去了這一職務,後任了廣東省水利廳一級巡視員。2023年6月,何廣延被查。

就在上個月,3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廣東省潮州市原市長何廣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何廣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申報、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除了潮州市以外,據不完全統計,遼寧省撫順市,也有周銀校、彭益民、劉強、王陽、欒慶偉等5任市長被查,河南省漯河市已有王有傑、程三昌、劉炳旺、祁金立、呂清海、曹存正等6任市長被查,遼寧省鐵嶺市則已有左大光、張競強、吳野鬆、林強、薑周、方守義、李士偉等7任市長落馬。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人民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