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至二五年度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三月十八日起供市民查閱

市民由下星期一(三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可登入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網站(www.rvd.gov.hk)或「物業資訊網」(www.rvdpi.gov.hk),查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

有關展示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的公告,已於今日(三月十五日)刊憲。估價署會於上述期間的辦公時間內,於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展示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供市民查閱。

市民如反對新應課差餉租值,須於三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交建議書。市民應使用該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表格e-R20A)提交建議書。市民亦可於估價署網頁下載,或到該署的辦事處或民政事務總署各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指明表格(表格R20A),將填妥的建議書以專人或郵寄方式送達估價署。

估價署發言人說:「以傳真或其他方式遞交的建議書將不獲接納。此外,本署亦不接納在五月三十一日後送達的建議書。」

估價署是以物業在二○二三年十月一日的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市值租金,來評定所有應課差餉租值,以確保差餉及地租繳納人按照物業評估的應課差餉租值公平分擔繳納差餉及地租的責任。

差餉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百分率而徵收。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物業的差餉將按下列徵收率計算:
 

  • 所有非住宅物業:會維持在現時的百分之五。

 

  • 應課差餉租值為五十五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百分之五。

 

  • 應課差餉租值超過五十五萬元的住宅物業: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一至三季會維持在百分之五。根據建議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四季(即二○二五年一月至三月)起,首五十五萬元應課差餉租值同樣按百分之五徵收差餉,其後二十五萬元將按百分之八徵收,超出八十萬元的應課差餉租值的部分將按百分之十二徵收。市民可瀏覽估價署網頁,查閱有關建議制度的詳情。

如物業需繳納地租,地租額將會按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徵收。

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寬減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首季(即二○二四年四月至六月)的差餉,每個應繳差餉物業單位的寬減額以一千元為上限。

在四月初發出的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將會印示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重估後的應課差餉租值、應繳地租額及扣除差餉寬減額後應繳的差餉淨額。通知書會夾附說明單張,解釋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差餉寬減計劃和建議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的有關事宜。查詢請致電估價署二十四小時熱線2152 0111(由1823接聽)。

發言人說:「不論曾否就新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繳納人均須在徵收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前繳款。如應課差餉租值因提出反對而得以修改,該項修改會追溯至二○二四年四月一日,本署並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修訂應繳的款額。」

另外,為提高估價的透明度,已評估的私人住宅物業(村屋除外)的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可利用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上的「估價編號」和「物業資料查詢編號」,透過「物業資訊網」免費查閱其物業的實用面積和樓齡等資料。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