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離婚人數連續三年下降?律師:房產價格預期不穩影響離婚意願

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中國家庭的財富也隨之增長,但婚姻的穩定性卻在下降。登記離婚數量多年連續上升後,自2020年開始下降,此後數量進一步減少,為什麼會這樣?

文|《財經》記者王麗娜

編輯|魯偉

「離婚律師」劉勝飛發現,想離婚的人正變得越來越慎重。在他的直觀感受中,最近找到他的當事人在下離婚決心時,「所需的時間更漫長了」。劉勝飛在廣州執業,有十餘年法律服務經驗,處理婚姻糾紛案件千餘起。

劉勝飛還發現,隨著離婚諮詢的深入,談到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割,尤其是房產分割時,當事人的猶豫又多了一層——雖然財產分割通常是離婚案中棘手的環節。劉勝飛表示,在基於房價穩定或上漲的預期下,誰持有房產、誰按照房產份額補現金給另一方,雙方分歧不大,但現在因為房產價格預期不穩定,分割的時間又長,「要下定決心就很睏難」,進而影響到離婚意願。

2023年6月9日,民政部發佈的2022年四季度民政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全年結婚登記量為683.3萬對,離婚登記量為210萬對,登記結婚和離婚的數量都比前一年下降。

再拉長時間線看,中國結婚登記數量創下近37年來歷史新低,但離婚登記數量則在連續多年上漲後,自2020年開始下降,此後數量進一步減少。這是否說明,中國的高離婚率趨勢有所轉變?

為什麼離婚人數會下降?在離婚時,男女雙方主要的考量是什麼?現代人的婚戀觀和之前比有哪些新的變化和趨勢?

離婚人數下降了

近37年來結婚率創下新低,年青人為什麼不願結婚,成為被廣泛關注的議題。離婚人數與離婚率同樣值得關注,目前2022年的粗離婚率(年度離婚數與總人口之比)還未公佈。但從2023年6月民政部門公佈的2022年離婚登記人數看,自2003年至2019年保持16年連續增長後,近3年則持續下降,這給中國人口的離婚變化趨勢帶來變數——離婚登記人數的下降是否是長期性的趨勢?

資料來源:《財經》記者根據近年來曆年民政事業統計發展公報整理

資料來源:《財經》記者根據近年來曆年民政事業統計發展公報整理

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中國家庭的財富也隨之增長,但婚姻關係並沒有變得更穩定。1979年中國的粗離婚率為0.3‰,此後持續遞增,1990年上升到0.7‰,但之後上升幅度還算比較平穩,2000年後粗離婚率增長形勢變快,2019年達到近年來的頂峰3.4‰,與30年前相比翻了10倍。近三年來,中國的粗離婚率則呈回落趨勢。

說明:統計均為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資料來源:《財經》記者根據曆年民政事業統計發展公報整理

說明:統計均為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資料來源:《財經》記者根據曆年民政事業統計發展公報整理

當前,在中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分別是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從往年的數據看,登記離婚是多數人選擇的方式,前兩年一度高達85%。

對於離婚人數下降,有經濟與社會領域的研究人士對《財經》表示,婚姻有一定的順經濟週期性,離婚率一般與社會經濟週期、經濟發展情況有一定的相關性,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時,離婚率可能會下降。

另外,近幾年,中國離婚登記人數的下降或與適婚人數減少、不婚群體增加、增設離婚冷靜期等都有關係。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增設30天的離婚冷靜期。此前有觀點認為,法律對離婚程序限制減少,會導致衝動離婚,致使離婚數量增加。

目前,尚未有離婚冷靜期效果的具體數據公開。2023年4月20日,有網民在民政部官網留言:離婚冷靜期實施以來,有多少夫妻因適用離婚冷靜期而未離婚,有多少夫妻適用離婚冷靜期後仍然離婚?對此,民政部方面答覆稱,離婚冷靜期相關指標目前沒有納入《民政事業統計調查制度》。

劉勝飛對《財經》表示,在他的觀察里,這幾年「離婚越來越難了」。劉勝飛介紹,去民政部門申請登記離婚,有離婚冷靜期的限制;訴訟離婚的話,一方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法官通常不會輕易判離。面對當事人的離婚訴求,劉勝飛不會急於承接案子,而是先講清楚風險和難點,讓對方再做決定,他會解釋首次起訴可能通常不判離是其一,其二是婚內財產分割的麻煩和耗時頗久。

劉勝飛會向當事人舉例,夫妻共同房產在分割時,存在分歧和不確定性風險。比如,雙方需要協商誰擁有房子並支付另一方現金,「如果一方說這房子就值600萬元,600萬元我收了,但是我收了這個房子之後,你要我現在補300萬元給你,我沒錢補,或者是說接下來幾年我分期付給你,出現這種情況在後期會很麻煩。」當雙方在庭上不能達成一致或分歧較大時,一些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就雙方對房屋的各自產權份額做出判決。至於,誰來居住訴爭房屋,需要補對方多少折價款,誰搬出去,如雙方發生糾紛,可能還需要打官司。

生活中的不確定性增加時,是否離婚也增加變數。劉勝飛解釋,以前房價穩定或處於上漲趨勢時,當夫妻雙方決定離婚,誰持有房子、誰按照份額補現金給另一方,雙方分歧可能相對較小,「當事人離婚的決心就下得快,現在因為房子難賣,又難分割,價格不穩定,當事人要下決心就很睏難。」2023年,劉勝飛談的多起案子,到現在當事人都沒有下定決心離婚。

劉勝飛表示,一般情況下,女性要下定離婚的決心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三個月前,劉勝飛見了一個女性當事人,她在知名跨國企業做高管,特意飛回廣州商談離婚事宜,她告訴劉勝飛,會再跟丈夫談最後一次,談不攏就交給律師處理。因對方丈夫不同意離婚,幾個月過去了客戶還在猶豫。「哪怕是像這種知名企業的高管,能力很強,擁有財富不少,離婚的時候也還是很睏難(下決心)。」

女性的「離婚力」提高

離婚的能力和信心,也叫「離婚力」。

劉勝飛說,一些女性需要依附在家庭和婚姻關係中才能生存,離婚力就成為權衡婚姻去留的一個槓桿。劉勝飛在2022年遇到一個女性客戶,她自稱丈夫對婚姻不忠誠,兩人經常爭吵,但她收入不穩定,房子還貸和孩子教育支出主要依靠丈夫。如果離婚,兩人誰都不想捨棄僅有的一套住房,也不同意補錢給對方。那名女士因此難以決斷,可身在那段婚姻又很痛苦。「找我們諮詢的多數女性都會有這種困境,離婚之後你怎麼獨立生活,怎麼給孩子一個好的保障?」

女性在婚戀中的遭遇,劉勝飛作為一位男性律師,在切身體會之後逐漸產生共情。六年前,劉勝飛的妻子被前男友起訴,要求返回「200萬元彩禮」,而事實是妻子曾把銀行卡借給前男友使用,前男友將自己使用的100多萬元流水都算到妻子頭上,學法律並且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劉勝飛參與應訴,最終結果較滿意,這讓他「很有成就感」。劉勝飛意識到,處於婚姻家事困境中的女性需要這類專業服務,他因此轉向這個「市場需求很大」的領域,成為一名專業的婚姻律師。這幾年來,找到劉勝飛進行離婚諮詢和離婚服務的當事人約八九成都是女性。

近年來,離婚糾紛案件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佔有極高份額,其中又以女性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的居多。

2023年3月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全省法院家事審判數據,2018年至2022年,江西離婚糾紛案件數量佔家事案件的85.16%,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佔2.1%,離婚案件主要呈現案件數量常年高位運行、起訴離婚者年齡年輕化、女性起訴離婚數量多等特點。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公佈,2016年和2017年,全國離婚糾紛一審審結案中,73.4%的原告為女性;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佔比為91.09%;離婚的兩大主因是感情不和、家暴。

想離婚的人,婚姻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感情不和會成主因,為什么女性更易對婚姻失望?

北京市律協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荊對《財經》表示,現代女性隨著受教育程度提升,越來越清晰地看到傳統婚姻家庭倫理觀念對女性的定位、分工和現代社會女性承擔的多重角色的撕裂。

張荊進一步解釋稱,現代女性在教育和職場、社會交往中與男性面臨同樣的競爭,進入婚姻家庭卻被苛以比男性更高的付出義務,還要面對「作為一個女人,你連家都不收拾」「生了孩子,不都是該女人帶嗎?」諸如此類的指責和期待,女性開始反思個人成長的價值和意義、家庭和伴侶的意義。當女性能在社會上自立自足時,「對婚姻家庭的期待就是得到尊重、理解和支持。」

近年來出現的離婚原因,張荊觀察到,最常見的是夫妻感情破裂,比如說一方有外遇、「一夜情」「聊騷」等情況,夫妻雙方感情賴以信任的基礎遭到破壞,而婚姻一旦出現第三者,婚姻的脆弱性會加大,「有時候離婚不是雙方推動的,是婚外的第三者推動的,這種情況下離婚的也多。」

現代婚姻中有一類離婚案——「他們的婚姻當中沒有別人」。張荊稱,這類婚姻解體,主要是夫妻雙方自身的問題,源於雙方對家務分配、照顧孩子等日常瑣事產生的分歧,歸結起來,就是男女雙方在家庭中的角色分工定位不準確造成的。這一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不僅以女性更主動居多,還在近年來出現老年女性比例上升的現象。

最近幾年,張荊代理過一些老年夫妻離婚案,有些當事人已年過花甲。一名女性告訴張荊,老伴一輩子沒給她做過一次飯,都是她在伺候他、照顧他,她腿部關節不好,都快挪不動步了,老伴卻對家務事不管不問。老太太因此決定離婚,「我跟這樣的人過著有什麼意思?」家裡僅有一處約50平方米的房子,即使拿分到的房子折價款去租房住,老太太也堅定離婚。

張荊認為,這類案件其實就是女性意識覺醒引發的婚姻危機,而觀察這一類離婚以後雙方的情況,女性會過得更好。

在一所小城多年從事婚姻登記服務的常悅(化名),日常工作就是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業務。常悅告訴《財經》,常見的登記離婚理由大多數為:夫妻感情不和,這其中或摻雜婆媳關係不好或第三者插足;金錢問題引發的離婚;雙方性格不合。

常悅認為,近年來離婚率上升,或與現代年青人的人生觀改變有關,他們不會像老一輩「將就過日子」,認為離婚並不是什麼人生大事件,離婚也並不特殊和可恥。

還有一些離婚者,則是源於此前的結婚衝動。常悅觀察到,一些剛滿法定年齡就結婚的人群,大多數婚姻維持時間不長,部分人視結婚如戀愛,合則結不合則離。不少人離婚時,婚姻持續時間僅為3年-5年。

辦理結婚時,常悅常常能在當事人臉上看到笑容,新人的眼裡有光,抱著對未來婚姻生活的期待。而在離婚業務中,他們大多數眼神黯淡,精神疲憊。辦理離婚登記業務時,有人會在現場流露出「猶豫不決」,這時女性更多會堅定離婚的意願,男性開口挽留的次數明顯比女性開口挽留的次數多,但即便如此,女性仍堅定離婚意願。有一些人離婚時更開心,且大多數是女性,辦理離婚那一刻,會給人一種「她放鬆了」的印象。常悅觀察認為,「或許在婚姻生活中,女性付出更多,所以在解除婚姻關係後,鬆一口氣的大多是女性。」

但也有人不願意輕易剝離婚姻這層外殼。

劉勝飛遇到一個當事人,聲稱丈夫有婚外情,初期表示希望離婚。但與當事人多次接觸後,劉勝飛逐漸發現,離婚並不是她的真正需求,她仍然希望能爭取丈夫回歸家庭。這位女性有穩定且收入不錯的工作,孩子長期由她主要撫養,父母經濟基礎也良好,離婚後的經濟支撐和孩子撫養不會有太大問題,但即便這樣,她仍然看重「婚姻的殼」。對此,劉勝飛解釋,在她的觀念和生活圈子裡,離異女性會背負負面評價和一些標籤,因此不如保持表面上完整的婚姻和家庭。

婚姻的殼,裝著什麼?

下定離婚的決心,並非易事。婚姻的殼里,承載了哪些?

38歲的李孟(化名),經商做生意獨當一面,最近剛結束一段婚姻,這是她第二次離婚。在李孟的敘述里,第一段婚姻,兩人感情基礎不錯,家庭背景相當,起初婚姻還算順遂,雖然一度出現過插曲——男方與昔日女同學有曖昧聯繫,被李孟發現,夫妻兩人冷戰了一年多,後來逐漸緩和。李孟解釋稱,夫妻一旦有了孩子,才算具備完整的家庭屬性,但家庭與配偶、孩子等高度融為一體時,即便夫妻關係出現裂縫,「日子還得過下去」,這是為了保全家庭。

真正的轉折出現在李孟生二胎後,兩人的育兒理念出現分歧且摩擦不斷。李孟經商同時撫育兩個孩子的辛苦,對方不能理解,還會指責說「你不是有阿姨幫忙嗎?」這一類事情日積月累,失望之下李孟決定和對方分開。那次離婚,孩子撫養權都歸李孟,財產方面雙方達成一致沒有糾葛,離婚後前夫及其家人對孩子盡心盡力,還表示家裡房子「都給孩子留著。」

李孟認為「第一段婚姻還算相對健康」,她沒想到第二段婚姻「複雜多了」。李孟稱,第二任丈夫與她交往初期,與她的孩子相處融洽,時常等她下班「只為牽手回家」,這打消了她的心理屏障。

很快,李孟再度懷孕,結婚事宜提上日程。李孟稱,這段婚姻在一些時間節點,不時「導向房子」。她名下有房,領證前對方希望兩人能再合買一套房,但因為資金等因素暫時擱置,後來對方工作單位提供住房分配方案,對方以李孟已懷孕兩人即將結婚的名義拿到分房名額,隨後兩人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對方又多次提議兩人出資購買學區房。但不久,李孟發現這段婚姻比前一段更糟糕,對方在她懷孕時踹過她的臀部,後來發展到用拳頭把她打翻在地,並打傷她5根肋骨,經司法鑒定構成輕傷二級。最終,李孟的第二任丈夫因構成故意傷害罪獲刑。

2022年,李孟提出離婚,她在民政部門預約了七八次離婚登記,對方都不配合,隨後李孟提起離婚訴訟。但李孟沒想到,這場訴訟是一場更嚴重的打擊。李孟稱,對方為了保住財產和房子,辯稱李孟隱瞞婚史、有暴力傾向等向其「潑髒水」,李孟訴訟的主要目的則是盡快離婚和爭取孩子撫養權。2023年6月,李孟如願離婚。這段持續不到兩年的婚姻,李孟認為,充滿了算計、謊言、家暴,這背後是雙方財力和原生家庭的不對等。

律師張荊深耕婚姻家庭領域近20年,這些年見證了婚姻在不同時代的變化、矛盾與紛爭。張荊告訴《財經》,離婚需要解決的其實就是三大項,即感情是否破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從這三個要素上就能觀察出這些年婚姻的變化」。

張荊介紹,在2000年以前,因家庭角色分配不公平引發的離婚不像當前這麼多,在那個年代,離婚原因比較簡單,不外乎是家暴、賭博,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夫妻感情出現變化等原因,很少有因為家庭分工或雙方不對等導致的離婚。那時,家庭財產通常有限,離婚時財產的爭議也不太大。早年張荊在律所實習,還辦過一個離婚分羊的案子,「兩人離婚時,家裡沒有什麼財產,就六七頭羊,兩個人分一下。」而那時,多子女家庭的夫妻在離婚時,還時常會出現有人不想要孩子,甚至雙方都不要孩子,「然後被法官罵一頓」。

2000年之後至2010年左右,又有不同。據張荊經手的離婚案例和觀察,這個期間的離婚,主要是夫妻一方出現婚外戀行為,「婚姻受到婚外情的衝擊」。她還發現,一般情況下,夫妻中女方有外遇,男方挽救的意願低;而女方發現男方有外遇時,女方的挽救意願高。

2000年後,離婚率逐漸升高。婚姻的變化,同樣反映在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和司法中。2000年10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發佈,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變化,婚姻家庭關係方面出現一些新問題,有必要對《婚姻法》作出修改補充。在此之前依據的1980年版《婚姻法》已經實施20年。2000年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內容,則集中在重婚、家庭暴力、關於結婚條件及無效婚姻、夫妻財產製、離婚等方面。

隨著經濟發展,家庭財產日益多樣,財產關係日趨複雜。2000年修正後的婚姻法,在夫妻財產製中,除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新增個人特有財產,即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遺囑或贈與合約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2011年,《婚姻法解釋(三)》出台,重點對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收益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的處理等問題作出解釋。

立法、司法層面關於夫妻財產的認定,在現實生活中影響深遠。尤其是,《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個條款,影響到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重新認定,這對離婚時的房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對此,張荊表示,因婚內共同財產和婚前一方個人財產認定出現重大變化,公眾意識到,「房產不加名字可能跟我沒有關係,那就要求加名字,加了名字後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呢,由此產生新的衝突和爭議。比如,加名字的一方認為你跟我過,才有你的份,你不跟我過了(離婚),我就得收回等等。」

張荊觀察到,房產糾紛是離婚爭議中最突出的一項,一是房產怎麼分的問題,二是房產分給誰的問題,「有的時候會涉及到房產地段、裝修,一方分到了房子,另外一方可能分到現金,但到手的錢不一定能再買得起房子。」

另外,張荊發現,約從2011年開始,假離婚現象增多,夫妻為買二套房規避稅費、車輛搖號、選擇學區房、上戶口等情形,都有可能選擇假離婚,「好像各種各樣的原因都可以犧牲婚姻」。也有夫妻中的一方自認是「假離婚」,但另一方其實「想要真離婚」,因此「假離婚」下引發不少房產糾紛。張荊遇到過一個女性當事人,男方對她聲稱因辦理購房貸款手續時,提供的部分信息不實,擔心被人舉報,需要辦理「假離婚」。女方以為自己配合離婚是「保護家庭和配偶」,沒想到離完婚不久,男方就跟第三方住在一起並很快生子,「這對女方的打擊是毀滅性的」。

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則是通常的爭議焦點。選擇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的爭議沒有那麼激烈。常悅觀察到,一般來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都事先協商好財產的分配,不少人會把房產等留給子女。財產較多的夫妻,會聘請律師擬好協議書,對財產做出明確的分配。在離婚中,不再只是傳統觀念里男方要兒子、女方要女兒,而是誰更有能力,誰就選擇承擔更多的責任。

離婚時,男性和女性考量不同

婚姻家庭領域的演變,是社會發展的一個縮影。張荊認為,作為一名婚姻家事律師,穿透婚姻關係,能窺探到社會的發展和變化,也能洞悉人性,這是她喜歡做婚姻家事律師的緣由。

面對當事人,張荊會問很多與婚姻相關的尖銳問題,她要求當事人「必須說實話」,而她真正關注的是當事人的婚姻內部發生了什麼,哪些點引發婚姻出現問題,雙方的訴求等。

與當事人簽訂委託手續後,當事人做什麼工作、收入、家庭存款等財產相關的問題,是律師必須要瞭解的。問完之後,張荊會提出讓當事人打印近兩年的銀行流水、信用卡賬單和網上支付平台的支付情況等,通過梳理這些信息,張荊發現,有一些人的表述與實際會有出入。

張荊曾參加過一次離婚案庭審,一方當事人表示自己沒有婚外情,但通過支付信息,可看到在一些特殊的日期里,當事人頻繁給其他人發1314元、520元的紅包。因此,張荊會跟當事人解釋,「你不打印這些信息,對方也會申請打印,我不瞭解你的情況,我就給你提供不了精準的服務。」掌握這些信息後,張荊再跟當事人交流,就能更明確鎖定當事人的訴求。

對於婚姻,當代人趨於理性。但張荊觀察到,男性和女性對自己給家庭帶來的財產收益或者說夫妻共同財產持不同理念,女性承擔的家務勞動、養育照料子女的家庭貢獻並未得到足夠重視,因此不少男性不同意在離婚時由對方分走一半夫妻共同財產。

張荊遇到過一個案例,男方名下有好幾家公司,資產數千萬元,但並不願與女方共享財產,兩人結婚6年仍租房居住,家居多是二手市場淘來的。當女方提出離婚要求分財產時,男方提出公司收益與女方無關,女方不是公司的股東等說辭。因為女方不掌握家庭財產信息,在分割財產時處於被動,最終女方妥協,與男方協議離婚。

上述情況,在雙方收入懸殊較大的離婚夫妻,或女方做全職主婦案例中並不鮮見。張荊認為,當男性是家庭財富的主要創造者時,女性往往因掌握財產信息有限,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處於弱勢。有些男方還會通過切斷女方和孩子的經濟來源,迫使女方做出妥協,放棄大額財產要求。

這一點,劉勝飛亦有同感。他表示,在不少男性的觀念里,「財富主要是我創造的,離婚分你一部分可以,要分一半,我就跟你拚命。」劉勝飛辦理過一個案件,當事人家庭財產上千萬元,兩人共同經營工廠,女方負責財務,並掌握家庭財富的知情權和支配權。女方因不堪家暴等原因提出離婚,但仍然處於被動。男方表示離婚可以,前提是只能分到200萬元,女方不同意,遂啟動離婚訴訟程序,男方則動用各種手段,甚至多次報案舉報女方侵吞工廠資產,儘管劉勝飛多次安慰女方說舉報不會成立,但女方最終不堪忍受丈夫的各種「招數」,重回丈夫身邊。

劉勝飛觀察到,男女雙方在離婚時的考量明顯不同。有些男性,一旦女方向其傳達明確的離婚信息,他就「會做理性的、冷酷的利益算計」。離婚之爭一旦開啟,「你要分他太多財產,他堅決不離。如果女方在孩子撫養權或者財產方面做讓步的話,你又能敏銳地觀察到他態度有所鬆動,這是一個不斷博弈的過程。」劉勝飛說。而男方率先提出離婚時,女方則比較情緒化,「女方開始內心的核心邏輯是我不死心、我不甘心,我要看看你對我是不是還有感情在。」

劉勝飛曾處理過一個離婚案,離婚導火索是男方與異地女性朋友在酒店約見,男方聲稱只是聊天,妻子則認定丈夫出軌。女方開始要求男方寫悔過書,後來條件升級,提出男方簽訂協議承諾婚前房產分一半給她,並附加不和婆家共同居住等條件。男方漸失耐性,認為兩人無法再共同生活,遂下定決心離婚。協議離婚時,女方仔細斟酌每一個條款細節,雙方反復修改離婚協議達13個版本,但最後還是沒有談攏,發起離婚訴訟。複盤這個案例,劉勝飛認為,女方的所有行為其實都是在試探男方是否對她還有感情,最終卻客觀上導致兩人分道揚鑣。

婚姻糾紛也不乏極端案例。6月9日,微博認證帳號為「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發佈消息稱翟欣欣已被逮捕,並發佈一份《立案告知書》,顯示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

蘇享茂一案曾引起公眾關注。蘇享茂生前是一款手機應用軟件的創始人兼開發者,2017年9月7日,37歲的蘇享茂墜樓身亡。墜樓之前,蘇享茂在其開發的產品上推送了一條消息,稱「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蘇享茂在遺書中聲稱,他與翟欣欣於婚戀網站相識,結婚一個多月後離婚,結婚前他為翟欣欣花了幾百萬元,兩人商議離婚後,他被翟欣欣以家中有官員親戚及舉報蘇享茂偷漏稅相要挾,索要1000萬元分手費及海南300萬元房產。

蘇享茂去世後,其家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價值近千萬元的贈與,並要求翟欣欣返還近百萬元現金。2023年3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下稱「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金、汽車共計近千萬元,並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的個人擁有權。

這一類案件,張荊認為屬於婚姻被物化的一個案例,體現出一些男性和女性的婚姻價值觀,男性希望通過強勢的經濟地位吸引女性,並不懂得如何投入真正的情感,而一些被吸引而來的女性也不投入情感,而是把自己商品化,憑藉婚姻的外衣獲取男性的財富,並自認為看清了男女兩性相處的遊戲規則。

契約化婚姻是出路嗎?

最近兩年,在辦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張荊發現,對於夫妻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相關規定已引起人們的重視,不少人會在婚前約定好房屋購買和裝修等雙方出資情況、產權登記等事項,避免日後引發糾紛。

張荊不僅有豐富的離婚糾紛處理經驗,還是一名婚姻諮詢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熟知婚姻心理學,有不少朋友、客戶找她諮詢兒女婚事相關的話題。張荊介紹,不少家長替子女預約她的時間,「希望像我們這樣有社會閱曆,又經手過豐富案例,對婚姻有洞悉的,能提供一些建議,尤其是女孩的父母更擔心女孩在婚姻當中受傷。」

這幾年來,劉勝飛的法律服務內容越來越多元,包括案件代理、付費諮詢、代寫協議等業務。劉勝飛說,最近4年他們代寫的婚戀相關協議達300餘份,這些協議部分與出軌有關。劉勝飛介紹,一些公眾受到影視劇等影響,對出軌的認識有一些誤區,認為出軌一方就要「付出慘痛的法律代價」,甚至必須「淨身出戶」。實際上,出軌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與之相關的法律概念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但需要相關證明要件。

一些典型的社會案件也在影響公眾。劉勝飛觀察到,一些人對婚姻缺乏安全感,擔心婚姻中的隱患,需要通過簽署協議保障雙方權益和資產,近年來劉勝飛代為起草不少婚前協議。

劉勝飛經常談起一個案例是,女方家境優渥,但職業普通,月入幾千元,男方家境貧寒,但有一份高薪工作。兩人即將步入婚姻生活,卻各有各的顧慮。女方家人擔心,男方家裡拿不出購房首付款,如果這錢女方家裡出,算贈送還是出借,如果兩人離婚怎麼辦。男方也有疑慮,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由他還房貸,還會被質疑看重女方家的錢財。劉勝飛說,這種情況下,男方主動找到他,要求代寫婚前協議,他提供方案後,雙方談妥簽字。

對此,劉勝飛表示,公眾瞭解到婚戀的風險後,意識到婚前如在財產方面不清不楚,並不利於婚後良好關係的建立,「傳統觀念認為,結婚前就想到離婚和財產的分割,這個人就是居心不良或算計,現在很多人已逐漸摒棄這種觀念。」這一觀念轉變背後是當前家庭擁有的財產增多,婚姻糾紛和風險也增多,財產佔優勢的一方有擔憂,而弱勢的那方「也想自證清白」。與其各有顧慮,不如在結婚之前,雙方就財產等重大利益問題談清楚並約定下來。

劉勝飛認為,契約化的婚姻或協議婚姻是現代婚姻的主要出路,「依靠傳統或習俗都難以應對婚姻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在劉勝飛看來,現代婚姻充滿瑣碎且現實的問題,從兩人決定結婚起,就面臨彩禮、婚房問題,接下來是生不生,以及何時生孩子,孩子誰來帶、誰來撫育等等,事先兩人如沒有充分的溝通,任何一項都有可能成為引爆婚姻關係的「雷」。

劉勝飛同樣認為,法律服務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當事人的婚姻危機。作為律師,主要關注的是當事人的訴求,「但是你的訴求滿足之後,新的人生和婚姻可能還是很糟糕。破敗的婚姻,不只是一方的責任。」

當前,離婚率較二三十年前確實提升不少。但張荊並不對此悲觀,她反倒認為,現代婚姻的質量更高。張荊舉例說,在她父母那個時代,夫妻雙方吵架、打架很常見,有些家裡從早吵到晚,「但誰也不提離婚,不知道哪根繩索捆著,就是離不了。」再觀察自己這一代或更年輕的夫妻們,很少聽到有人說天天吵架,真到了這程度,「肯定就不忍了,早離婚了。」

張荊認為,傳統婚姻主要依靠基於經濟基礎的相互依存需要、人與人之間的誠信等,隨著時代的發展,如今維繫婚姻或情感的是雙方的責任感和給予對方的情緒價值,「更高級了」。

不久前,張荊的一個親戚結婚,張荊告訴對方,「你想在婚姻當中獲得什麼,你就先成為什麼樣的人。」張荊認為,現在的年青人需要婚戀教育和婚姻價值觀的培養,「婚姻是一種讓人最安全且受法律保護的一種非血緣的親密關係,在婚姻關係中,它提供非常多的情緒價值,支持雙方共同創造財富、共同撫育子女、實現人生理想等。」

責編 | 張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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